? 文/韓金惠
4月23日,上海全面推進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會議正式宣布,在全市所有法院、檢察院全面推行司法體制改革。對試點法院、檢察院進入員額內的法官、檢察官收入水平,暫按高于普通公務員43% 的比例安排,并向一線辦案法官、檢察官傾斜。(4月24日《新京報》) 法官、檢察官工資要比普通公務員高出43%,這讓很多普通公務員不樂意了,同樣是國家公職人員,工資水平的差距怎么就這么大呢?但實際上,法官、檢察官工資高于普通公務員符合司法規律,也符合人力資源市場規律。
雖然按照當前的選拔機制,進入司法系統工作必須通過公務員考試,但是司法行業又有其特殊的職業要求和職業素質。有人這樣形容法官的成長之路:首先,要通過司法考試這一“中國最難考試”;然后,要歷經各種培訓和錘煉,成為一名握有審判權的法官;之后,還要面對海量的各種各樣的案件,在高強度的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中精疲力竭。從這一點來看,法官、檢察官與普通公務員的收入理應有所區別。
近年來,不斷有學者提出把法官、檢察官從公務員中剝離出來,管理去行政化,采用區別于普通公務員的獨立管理制度。而要實現區別對待,最直接的恐怕就是薪酬待遇了。對于法官、檢察官們來說,學歷相當的律師或企業法務年薪可以輕松達到幾十萬甚至上百萬,而自己辛辛苦苦工作十多年月工資也不過幾千塊錢。哪一個更具吸引力,其實不言而喻。上海作為先行先試地區打響了全國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第一炮,不僅有法官、檢察官“權力清單”、辦案責任制等約束制度,更有“法官工資比公務員高43%”這樣的激勵制度,符合司法改革的精神。
法律是保障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而司法又是一個需要理想和榮譽感支撐的行業。讓法官、檢察官感受到職業的價值,才能化解理想與現實的矛盾,這是司法改革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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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