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4月16日訊(記者 馬正拓 通訊員 李忠強) 記者16日從青島海事局獲悉,近日該局將對轄區內所有從事船舶供受油,船舶殘油、含油污水、垃圾、生活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水接收、處理,船舶污染清除、清艙等作業的單位、人員和船舶實行信譽等級評定,實施分級管理制度,新制度對船舶作業違規行為加大了扣分、處罰力度。
據悉,在對2012年制定《船舶防污染作業信譽管理制度》進行重新修訂基礎上,青島海事局新修訂了海上作業單位的信譽管理制度。新制度取消了原有的申請程序,將轄區所有從事海上防污染作業的單位自動納入體系中。為了給企業減輕業務負擔,新修訂的制度刪減了申請程序、減免了原有的復雜申請材料。
新制度規定,原有單位根據上年信譽累計分數,從高至低評定為A 、B、C 三個不同等級,采取不同的監管措施;新增單位首年從B級評定管理。重要的是,新制度對船舶作業違規行為加大了扣分、處罰力度,促使轄區防污作業單位在日常作業時更加注重防污染的安全問題。新制度明確規定:對欺騙、造假、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發生重大安全、污染責任事故,故意違法排放污染物,在應急清污搶險行動中不服從調遣或拒不執行命令的單位,直接降至C級。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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