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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西安4月9日電 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9日公開宣判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受賄、濫用職權案,認定被告人廖少華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30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30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4年春節至2012年6月,被告人廖少華在擔任貴州省六盤水市市長、中共黔東南州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公司或個人謀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陳春章、龍向彬、曾佐橋、曾超懿、張宇恒、何智慧等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324萬元。被告人廖少華在擔任黔東南州委書記期間,濫用職權,造成國家財政資金損失人民幣310.6372萬元。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廖少華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依法應數罪并罰。案發后,廖少華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和濫用職權的事實,受賄罪具有坦白情節,濫用職權罪具有自首情節;所得贓款全部退繳,認罪悔罪,對其受賄罪可從輕處罰,濫用職權罪可減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警惕官員“朋友圈”變成腐敗圈 疏理廖少華等近期落馬貪官的墮落軌跡,不難發現其共同點都是被朋友“拉下水”。近年來,在畸形的官場文化影響下,一些官員的“朋友圈”逐漸演變成了“腐敗圈”。他們在貪念驅使下,成為商界的“圍獵”對象,一步一步與其“朋友”結成了腐敗“同盟”,不惜逾越黨紀國法的底線為“朋友”輸送利益,并最終淪為階下囚。
升官路上商人“追隨” 3月9日上午10時,廖少華被法警押入法庭。據介紹,廖少華的認罪和悔罪態度一直較好。他庭審陳述時說,自己是“溫水煮青蛙”被朋友拉下水的。
廖少華轉戰多地任職,湖南籍商人陳春章一直跟隨其左右做生意。廖少華為陳的企業多個事項提供幫助和照顧,并先后10次收受陳給予的人民幣共計394萬元。
無獨有偶,與廖少華一前一后被宣判的原南京市市長季建業也“處境相同”。“回過頭來看,我的主要問題發生在一個20多年的朋友圈。”季建業在庭審時說。
官員“朋友圈”異化三部曲 記者梳理近年來一些官員落馬的犯罪事實發現,腐敗軌跡后面無不閃現著商人的身影。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均與一些商人過從甚密,劉志軍、劉鐵男等部級“老虎”也都有著不少商人“朋友”。 記者調查發現,不僅是“老虎級”貪官存在“朋友圈腐敗”問題,一些基層官員也難以擺脫“朋友圈”影響。
記者梳理下,官員的“朋友圈”腐蝕往往分三步:
第一步——“生貪念”。一些官員擔任領導后,對金錢和享受產生了不良欲望,為其腐化墮落埋下了伏筆。落馬前的廖少華,在許多人眼中屬于“低調”“務實”的干部。但隨著職務的升遷,他的思想意識發生了改變。“受到市場經濟的巨大沖擊,特別是看到社會上一些人大把掙錢,大肆揮霍享樂時,自己的心也逐漸不平靜起來,理想信念開始動搖,干了許多黨紀國法所不容的事。”廖少華在庭審時說。
第二步——“交朋友”。 為了實現貪欲,一些官員四處尋找為其欲望“買單”的人,也就是所謂的“朋友”。廖少華陳述說,自己調到市級黨政領導主要崗位后,手中的權力越來越大,圍繞在他身邊的人越來越多了,他通過幫人辦事交了一批“講哥們兒義氣”有“銅臭味兒”的老板朋友。
第三步——“吃朋友”。在為朋友“兩肋插刀”后,不少腐敗官員就將朋友當成了“提款機”和“錢袋子”。據檢察機關指控,季建業在幫助其“朋友”徐東明解決職務調動,并幫其承攬了多個建設項目后,就“心安理得”收受了徐東明賄賂。據新華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