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4月2日訊(記者 魏海洋) 日前,山東省推出“1+21”的基礎教育改革方案,促進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4月2日,省教育廳又推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綜合評價的措施,將從今年開始進行為期5年的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工作,破解“唯分數論”的學生評價形式。
“這是山東首次開展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工作,今年將選擇部分市開展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試點工作,具體哪些市試點目前還沒有確定。”4月2日,省教育廳副廳長張志勇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按照省教育廳要求,此次全省統一開展的評價工作將綜合考查學生全面發展情況,既關注學業水平,又關注品德發展和身心健康。2015年,山東將選擇部分市開展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試點工作。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2017年在全省全面實施。省教育廳規定,該意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省教育廳規定了十項評價內容,將品德發展等反映學生發展水平的指標,校長課程領導力、學生課業負擔等與學生成長密切相關的因素作為評價的主要內容。記者發現,校長的課程領導力咋樣也得考量一下,具體考查學校課程規劃設計、課程實施、課程創新等關鍵性指標。
省教育廳規定,主要通過考查學生群體的發展情況評價縣(市、區)、學校、學科的教育質量。
據了解,島城在2013年成為國家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實驗區,成為全國30個實驗區之一。市教育局從2013年起委托市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定期通過電話隨訪的形式,對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在校學習時間、睡眠時間、學校節假日安排、考試負擔、作業量、課堂學習效率等開展調查。
省教育廳規定,要建立第三方評價工作機制。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和完善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數字化管理平臺。據了解,去年9月,青島市與中國海洋大學簽約合作開展教育評估與質量監測工作,市教育局布置教育評估與督導的任務,拿出經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合作。
鏈接
教育質量綜合評價內容
1.品德發展水平 考查學生品德認知、規則意識和行為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2.學業發展水平 考查學生各門課程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等。
3.身心發展水平 考查學生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等方面的情況。
4.藝術素養水平 考查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 5.校長課程領導力 考查校長的課程領導力水平。
6.學業負擔狀況 考查學生的客觀學習負擔和主觀學習感受。
7.教師教學方式 考查教師的專業能力、教學手段、教學模式等關鍵性指標。
8.師生關系 考查師生關系是否和諧。
9.班額標準化 考查班額設置對學生成長的影響。
10.家庭教育 考查家庭教育對學生成長的影響。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