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3月30日訊(記者 許乃丹) 清明假期將至,很多市民已經早早準備了自駕旅游計劃。連日來,微信朋友圈上一條關于“高速違法可以免費銷掉”的消息著實引起很多司機的關注。然而,記者了解到,這項規定僅適用于浙江省等少數地區,當地針對情節輕微的交通違法行為,推出的一些“減免扣分”的政策,并非全國通用。記者從山東高速交警獲悉,山東省內并不適用此規定。
連日來,微信朋友圈內一篇有關“高速違法可以免費銷掉”的文章瘋轉。文章說,有朋友在高速公路行駛時超速12% ,按照法律規定駕駛證要記3分、罰款200元,并在兩天后收到了短信提醒。而這位朋友按照提醒打開了公安廳網站,點擊“用戶中心”,然后找到“高速公路交通違法查詢”,填寫相關信息后,回答了10條關于高速行車的題目,然后違法就真的被銷掉了。同時,微信上附有程序處理過程的截圖,并提醒“每個駕駛員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必須是4分以下的違法行為。”這篇文章一經轉載即引發大量網友的關注,很多人紛紛發言要求落實文章的真實性。
3月30日,記者了解到,這篇文章提到的“高速違法可以免費銷掉”確有此事,但這項規定只適用于浙江省等少數地區針對情節輕微的交通違法行為。
其中,浙江省公安交管部門,依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28條規定設置此項服務。第28條規定:持浙江省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積分未打滿分的,可以申請參加駕駛證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為期一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每次可以減少其累計積分2分,但一個記分周期內的安全教育減分不得超過4分。
記者從山東高速交警的官方微信公眾平臺上獲悉,目前包括山東省在內的大部分省市還沒有這樣的“優惠”。在高速公路上被查處的交通違法,都必須按規定接受處罰。高速交警同時提醒大家,在面對網上各類信息時,需要注意甄別,以免被誤導。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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