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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事發(fā)斑馬線,行人不少,但車速依然很快,很少有車禮讓行人。
19日晚上8時許,同安路國信體育場正門前發(fā)生慘烈車禍,一名女子不幸身亡(本報曾報道)。當晚,死者女兒在母親遇難的新聞下面連續(xù)發(fā)帖12次,講述母親生活點滴。20日,記者再次探訪事發(fā)現場時發(fā)現,車流量大且車速快,過馬路行人不斷,但車輛鮮有讓行。
發(fā)12條“泣血”跟帖 “我是車禍死者的女兒。從昨晚10點半接到交警的電話到現在已經過去了6個小時,大睜著眼躺在床上毫無睡意,依然覺得之前發(fā)生的一切是那么不真實。”19日晚上,在同安路慘烈交通事故發(fā)生后不久,關于此事的新聞就出現在了論壇里。20日凌晨4時14分,名為“tiantian06981”的網友跟帖自稱是遇難老人的女兒。從這條跟帖開始,到5時30分的76分鐘里,該網友連續(xù)跟帖了12條。她說,“下午4點半她還在用微信和我聊天”。
她跟帖稱,母親已經訂好了3月24日飛廣州的機票,要參加30多年前的老同事聚會。“媽,我答應你以后一定慢點開車,可是媽媽,我們的生活全都因為你的離開在一夜之間被顛覆!媽,你怎么可以就那樣躺在馬路上,連在廣州的妹妹都在網上看到了!”
家屬想知道事發(fā)經過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在事故發(fā)生后,曾有多名網友、市民稱,肇事車輛逃離現場,而在記者趕到現場后,肇事車就停在路邊。20日下午1時42分嶗山交警官微發(fā)布:3月19日20時20分,某駕駛員開車沿同安路自西向東行駛至國信體育場北門處,與行人相撞,造成車輛損壞,行人當場死亡。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20日下午記者輾轉聯系上了事故中死者的女兒,她說,網絡上的跟帖的確是她發(fā)布的,而看到網友們稱肇事車逃逸的說法,讓她感覺很疑惑,目前想的不是要追究責任,而是想要向知情者了解事情的經過。她說,只要司機沒有主觀惡意逃避責任的行為,就不去追究肇事車是不是曾離開過現場。
她說母親今年66歲,身體狀況很好,就住在國信體育場附近的東城國際社區(qū),經常到體育場鍛煉身體,事發(fā)當晚就是鍛煉結束后,在回家的路上發(fā)生意外。她說,老人的手機在事故中損壞,警方通過老年乘車卡,查找戶籍信息,找到了她。20日早上7時,她來到事發(fā)現場,發(fā)現老人的眼鏡、鞋子都不見了。
慘劇現場車速依然快 20日記者也再次來到事故現場,一名知情市民稱,老人被車撞倒后,有好心人幫著攔阻過路車輛,防止其他車輛再給老人造成傷害。而最初趕到現場的是一輛來自城陽區(qū)、路過的急救車,醫(yī)務人員查看后認為人已經去世;后來又有120急救車趕到,確認傷者已經身亡。
記者在事發(fā)現場看到,這里過往車輛非常多,車速很快,據一名路過駕駛員介紹,這里正好是下坡,斑馬線西側是一處閃著黃燈的信號燈,只要一過信號燈,的確就會下意識地加速。
老人的遭遇在網絡上引發(fā)熱議,有網友認為,附近視線不好,路中間護欄透光,如果對向汽車大燈太明亮就可能晃眼,導致看不清道路情況。“這里人流大,車速很快,行人穿過去,全靠運氣。上面的不是紅綠燈,僅僅是一個警示慢行燈,如果設立一個紅綠燈,悲劇也許不會發(fā)生。”有網友如此表示。更多的網友認為,此次事故中肇事車的車速明顯過快,大部分車輛不知道禮讓行人。
夜間行車務必慢行 近日,青島交警官微曾發(fā)布這樣的信息,引發(fā)很多網友轉發(fā):公安部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至2014年底,不禮讓斑馬線導致道路交通事故4907起,共造成1145人死亡、4487人受傷。
嶗山交警提醒,由于夜間可視距離遠遠小于白天,夜間行車一定要慢行,要保證車輛的制動距離在前照燈能夠照亮的范圍之內。應注意燈光正確使用,行經路口或光線不良路段時,應注意觀察前方交通情況,減速慢行并變換遠近燈光進行提醒。
行人步行應走人行道,過街應選擇地下通道、過街天橋等過街設施橫穿馬路;嚴格遵守交通信號燈指示,夜間盡量著淺色衣物或提包出行,以便更好地提醒車輛注意避讓。
文/圖 記者 韓小偉 許乃丹 實習生 焦劍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