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招搖撞騙犯罪案。犯罪嫌疑人孫某于2014年購買警服、手銬等假警用物品,冒充警察,敲詐勒索一名賣淫女100元,并逼迫其與自己發生關系。
2014年8月中旬以來,孫某預謀冒充人民警察進行招搖撞騙,于2014年9月10日,至青島市李滄區向陽二支路的賣淫女王某某處,向王某某出示“警察證”及其他假警用物品,謊稱自己系警察,騙取王某某人民幣100元,并與其發生性關系。2014年9月12日孫某在青島市李滄區向陽二支路被群眾抓獲。據了解,孫某是鄒城人,有犯罪前科,曾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罰金人民幣20000元。最終,經李滄區人民法院審理,孫某的行為構成招搖撞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郭冰通訊員 江魯艷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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