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FP供圖
3月19日,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沙頭角海關腐敗窩案。檢方指控沙頭角海關旅檢四科7名關員按車收取“好處費”,放行違規超量運載日用雜貨的走私車輛,受賄金額75萬元。旅檢四科負責人在法庭上竟辯稱,其收取的好處費用于沙頭角海關招待費用支出。這一重案和去年年底審理的深圳皇崗海關腐敗窩案十分類似。這種全科室“抱團淪陷”,從眾式腐敗、“潛規則”橫行的現象如何破解?專家指出,打擊海關抱團“從眾式”腐敗,要突破懲治套路。要建立明規則,強力推進信息公開,以更嚴密的制度設計、更嚴格的監管體系破除“潛規則”,讓海關關員做到不想貪、不愿貪、不敢貪。
按車收錢,一個月收60萬“好處費” 2014年1月1日晚,深圳鹽田區檢察院反貪局辦案人員突擊檢查旅檢四科辦公室,當場發現108萬元現金。沙頭角海關旅檢四科腐敗窩案就此曝光。該案在今年3月19日開庭審理。記者了解到,突擊行動當晚在現場搜到的現金中,記載有人名、金額等內容的信封和紙條,即有明顯證據指向這7名關員的現金46.36萬元。
檢方指控,2013年12月初,臨時負責沙頭角海關旅檢四科工作的鄭小梧將該科工作人員分成三個組,利用該科負責對進出沙頭角邊境特別管理區的車輛及所載物資、車上人員攜帶物品進行監管的職務便利,放行違規超量運載日用雜貨的車輛,放縱走私人員多次走私日用雜貨。
起訴書指控,旅檢四科按照小汽車每車次人民幣1200元(其中,按閘放行關員分得500元,帶班副科長分得300元,鄭小梧分得200元,“科室經費”200元)、大車(如商務車等容量較大的車輛)每車次1500元的標準,由各組組長向走私人員收取好處費后分發給科室相關工作人員。據了解,在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這短短一個月,走私人員按照上述標準共送給旅檢四科7名工作人員好處費共計60.24萬元。
沙頭角中英街一邊是香港,一邊是深圳。目前我國將沙頭角列為邊境特別管理區,對該區域內的商品實行免稅政策,在此地的香港商品售價與香港相同。由于兩地日用品、食品差價明顯,港貨在內地受到追捧。海關關員與走私分子勾結在一起,致使門戶洞開,大量奶粉、紙尿褲、洗滌用品、食品等日常生活用品走私到深圳銷售。
收取好處費用于關內招待支出? “你的意思是,你這個科長做的,什么都不清楚,底下有沒有人放私也不知道,但給你好處費你收,是這個意思嗎?”
“是。”
在庭審現場,審判員和鄭小梧之間有過這樣一個對答。
旅檢四科關員在庭審過程中,都將窩案幕后組織者指向了鄭小梧,稱是根據鄭小梧的指示進行分組,標準也由鄭小梧和走私人員確定。但作為旅檢四科負責人的鄭小梧卻認為自己并非“主謀”,甚至對業務“不太清楚”。
鄭小梧承認自己確實收取了好處費。
他表示,沙頭角海關接待任務非常重,旅檢四科要承擔關內部分接待和活動費用支出,經關領導同意,在現場查驗時關照關領導的朋友,收取好處費,“但這個錢是作為關內的(招待)費用支出。”
沙頭角海關的招待任務到底有多繁重?鄭小梧稱,2013年12月初,沙頭角海關辦公室主任讓他付清拖欠中英街16號水果檔的一筆27萬元的賬單;2013年12月底,沙頭角海關黨委副書記陳銳全讓他支付5萬元用于支持海關承辦的書畫展;關領導還常常讓他采購野味、海鮮等食材,以及手機、刮胡刀等禮品……
■分析
需用“明規則”驅除“潛規則” “從一開始,我就知道這個事情是違法的,我很抗拒。但這是集體的事情,我不想讓自己不合群,所以勉強答應下來。”旅檢四科主任科員沙曼在庭審時說。
鄭小梧說,“這是橋頭(沙頭角海關)的頑疾”,“在我負責(旅檢四科)之前就已經存在”。
然而,在“潛規則”這個惡瘤下,沒有誰有勇氣站出來說“不”或向上級紀檢部門舉報,而是選擇了沉默,并參與其中。
這并非個案,此前深圳皇崗海關物流監控六科副科長張斌因涉嫌放縱走私在庭審時就表示,他調到物流監控六科后,慢慢感覺到了物流公司給科里送了“好處費”,“但我沒有捅破這層窗戶紙”,“因為這種情況很普遍,我不想把自己邊緣化,成為孤家寡人。”
類似沙頭角海關這樣的抱團腐敗、前“腐”后繼現象飽受詬病。即便實施輪崗制度,若不能與嚴格的監管制度結合起來,也收效甚微。專家指出,打擊海關抱團“從眾式”腐敗,要突破懲治套路。要建立明規則,強力推進信息公開,以更嚴密的制度設計、更嚴格的監管體系破除“潛規則”,讓海關關員做到不想貪、不愿貪、不敢貪。
“潛規則”惡瘤在不少執法部門和權力部門都存在。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徐松林認為,當前很多行業運行久了,都很難避免形成利益同謀,互相得利,有法不依,形成行業“潛規則”。因此,反腐深入要向這些行業“潛規則”動真刀、出狠招。據新華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