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備受關注的山東平度“3.21”征地縱火案在開庭審理近半年之后,今天上午在青島市中院普東第八審判庭公開宣判。王月福被判死刑,杜群山、李青被判無期,其余四人均被判有期徒刑。
2014年3月21日,因征地糾紛,山東省平度市杜家疃村村民耿付林,在“開元城·開元御景”項目南側該村被征土地上值守時,被人為縱火燒死,另有李崇暖、杜永軍和李德連三名村名被燒傷。李崇暖被鑒定為重傷,杜永軍為二級輕傷,李德連為輕微傷。
本案被告人共有7人,分別是山東省平度市鳳臺街道辦事處杜家疃村村委會主任杜群山、平度市經濟開發區吳家疃村村委會主任、青島貴和置業有限公司代理董事長崔連國(開元城御景二期工地承建商)、王月福、李青、劉長偉、李顯光、柴培濤。
該案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分別于2014年8月20日、12月5日兩次公開審理。
直播實錄: 宣判現場
宣判現場
書記員宣讀法庭規則。
審判長、審判員入庭。
【審判長宣布開庭】:(敲法槌)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現在開庭。傳被告人王月福、杜群山、李青、劉長偉、李顯光、柴培濤、崔連國到庭!
被告人由法警帶入法庭。
審判長查明被告人身份情況。
審判長:七名被告人坐下,請值庭法警為被告人打開械具!
審判長:被告人杜群山、崔連國犯放火罪,被告人王月福、李青、劉長偉、李顯光、柴培濤犯放火罪、尋釁滋事罪一案,本院已經開庭進行了審理。庭審后,合議庭充分考慮控辯雙方的意見進行了評議,經報請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并作出決定,今天繼續開庭進行宣判。現在宣讀判決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