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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的合同。
“我在2013年經同村的同學介紹,給膠西鎮的一家工廠蓋了10間
廠房,廠房蓋好之后卻沒付清錢。”3月7日,家住
膠州市里岔鎮黃家阿洛村的張先生撥打本報熱線反映稱,自己給人做
工程卻遭遇欠款,如今工人們的工錢等費用都是自己墊付的,對方卻始終不肯結清款項,自己的生活十分困難。
反映:蓋好廠房卻沒結清款
“現在還欠著我6萬余元,我生活都很困難了。”3月7日,記者聯系了張先生,張先生介紹稱,他在2013年經同村的同學張女士介紹,給張女士的姐夫趙先生在膠西鎮的工廠建造廠房,雙方馬上敲定合作意向,并于2013年9月25日簽署了合同,開始開工建設。
“開始的時候我找的一家工程隊,那個人家里有事,回老家了,所以工程延遲了一段。”張先生說,但是他還是幾經輾轉完成了工程,但是對方卻以工程延期為由拒絕支付全部的工程款,“只在之前陸陸續續付給我4萬左右,但是這個工程我一共花了11萬多元。”張先生無奈地說。
講述:熟人介紹,合同未要求明確 記者也看到了張先生簽署的合同,合同上雖然有規定25日內完成工程,但是卻并沒有違規之后的細則;在結款方面,雖然有一段贅述,但是結款總額卻為9萬元,“這個工程別說25天,就算不休息,50天也干不出來,價格也一樣,這個工程在膠州市市場價算的話是15萬元左右,我們當初是寫的9萬,又口頭加價1萬。”張先生說。
由于許多細則都是口頭承諾,所以當對方拖欠款項之后,張先生維權十分困難,張先生也曾找過律師,但由于未能付清律師費,并沒有立案成功,“我的手還有殘疾,現在生活十分困難,現在只希望能要回自己的血汗錢。”張先生說。
爭議:工程其實并沒做完? 3月7日下午,記者也聯系到了該工廠的趙先生,趙先生的說法卻與張先生大相徑庭,趙先生介紹,開始的時候,由于雙方是熟人介紹,他并沒有仔細核實對方的施工能力,開工之后才發現張先生并沒有自己的工程隊,都是顧人開工,前前后后換了數家工程隊,工程做做停停,嚴重延誤了工期不提,最后竟然將做了一半的工程扔下了,是自己另找的工程隊做完的。
“之后我們因為這個事情多次爭執。”趙先生回憶稱,張先生曾來到自己家中商談結款事宜,趙先生擔心對方不守信用,用電子設備將雙方的對話錄音,但是張先生卻將他的電子設備拿走了,此事還曾在當地派出所報警,有據可查,“我不認同他的說法,如果有問題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趙先生說。
律師:
親兄弟也要明算賬 對于此事,記者也咨詢了山東佳川律師事務所的張寶清律師,張律師介紹稱,由于親屬關系導致權責不清,最后引發糾紛的案例多不勝舉,在牽扯到錢或者工程項目等問題的情況下,雙方應該明確好責任和義務,將合同細則明確規定好,才是保證雙方正常合作的好辦法,親兄弟也要明算賬。
文/圖 記者 張欣健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王泯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