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冒他人注冊商標服裝,堂而皇之地在商場設專柜銷售。近日,
即墨市工商局接到舉報,稱即墨一家城市廣場內設有專柜,在銷售假冒“大嘴猴”注冊商標的服裝。執法人員迅速采取行動,突擊檢查了銷售現場,共查獲冒牌服裝1029件,案值10多萬元。
“到達舉報地點后,發現確有專柜在銷售印有 ‘大嘴猴’圖形和文字商標標識的各類服裝,并標有‘折扣價:99元’的字樣。”即墨市工商局執法人員介紹,“大嘴猴”屬注冊商標,注冊人為保羅弗蘭克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若瑪服飾有限公司是“大嘴猴”注冊商標標識的中國唯一被許可使用人。執法人員檢查發現,工作人員不能提供商標使用許可等相關手續,經鑒定,現場銷售的服裝全部屬冒牌服裝。
“擅自使用“大嘴猴”注冊商標,屬于在同一種商品上,對他人注冊商標作相同使用的侵權商品。”執法人員介紹,銷售人員的行為已構成商標侵權,根據相關法律,工商部門責令銷售商立即停止銷售行為,并對涉案的1029件侵權服裝依法進行了扣押。
商標銷售人員介紹,目前青島經過授權的“大嘴猴”專賣店只有5家,分別為:市北萬達、李村萬達、麥凱樂、佳世客和即墨新利群商場。消費者在購買過程中要注意,如發現冒牌商品可舉報。
[編輯: 張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