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3月6日訊(記者 張同順) 日前,市教育局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夏(冬)令營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保障學生安全做了進一步的明確,要求學校舉辦夏(冬)令營活動,應當在活動實施前5個工作日上報,30人以上團組須配備
保健老師,為學生活動提供醫療保障,活動若遇惡劣天氣一律自動取消。
通知要求,中小學夏(冬)令營活動必須堅持公益性質,任何區市、學校不得借夏(冬)令營活動之名,組織或變相組織學生異地集體補課、參加商業性活動等。學生參加夏(冬)令營等活動必須堅持自愿原則,不得強制學生參加,更不得硬性攤派指標。不得以營利為目的組織夏(冬)令營活動,嚴禁借夏(冬)令營名義亂收費、高收費;隨團參與組織管理的教師費用不得轉嫁到學生身上。
舉辦夏(冬)令營的中小學校,要在廣泛調研、了解學生需求的基礎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確定,明確分工,組織實施。夏(冬)令營方案應廣泛征求家長、教職工的意見建議,必要時需經家長委員會討論,確定后應向教職工、學生及家長公示。
夏(冬)令營等活動應該配備足夠的管理人員,實行全過程管理,及時向學生家長及單位主要領導匯報學生情況。通知嚴禁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范圍的各類危險活動。對存在安全隱患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方,嚴禁組織學生前往。若遇惡劣天氣不適合出行或存在其它安全隱患的,不得組織學生進行校外集體活動,已批準的,一律自動取消。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