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3月5日訊(記者 唐麗麗) 5日,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截至3月5日,我市57家被責令停產的
污染企業中,還有7家未落實到位。
據介紹,根據2月16日,我市下發的《
臨沂市大氣污染防治2015年攻堅行動方案》要求,停產整治 57家企業。對2014年在規定期限內治理工作落實不到位、未完成治理任務,或治理后仍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依法實施停產整治。對鋼鐵、焦化、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中未經環保審批的生產線,在取得環境保護部備案認可之前,一律依法停產整治。
目前,這57家被責令停產整治的污染企業,停產整治情況又有了新進展。據悉,截至3月5日,仍有7家企業未落實到位。其中,羅莊區未完全停產企業3家、臨港區未完全停產企業2家、沂南縣未完全停產企業1家、莒南縣未完全停產企業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