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3月4日訊(記者 唐麗麗) 不管規模有多大,利稅有多高,一律要求停產整治。根據要求,3月10日前,我市將停產整治57家
污染企業,以確保環境空氣質量。記者了解到,截至3月4日,57家污染企業中,仍有11家未落實到位。
據介紹,根據2月16日我市下發的《
臨沂市大氣污染防治2015年攻堅行動方案》要求,停產整治57家企業。對2014年在規定期限內治理工作落實不到位、未完成治理任務,或治理后仍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依法實施停產整治。對鋼鐵、焦化、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中未經環保審批的生產線,在取得環境保護部備案認可之前,一律依法停產整治。
這57家被責令停產整治的污染企業中,涉及水泥、鋼鐵、火電、焦化、建陶、化肥、石灰窯、平板玻璃等行業。目前,這些須停產整治的污染企業停產整治情況如何?據了解,截止3月4日,已有46家污染企業按規定停產整治,仍有11家污染企業未落實到位。其中,羅莊區未完全停產企業5家;臨港區未完全停產企業2家;蘭陵縣未完全停產企業1家;沂南縣未完全停產企業1家;費縣未完全停產企業1家;莒南縣未完全停產企業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