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3月2日訊(記者 王媛 通訊員 王諾) 2日,青島市
環保局向社會公布了首份環保部門行政“
權力清單”,共涉及行政審批13項,行政處罰9大項274小項,行政強制2項,行政征收1項,行政裁決1項,行政確認1項,行政獎勵2項,行政監督12項,其他事項18項。清單公布之后,接受公眾監督,嚴禁清單之外再增設。
記者了解到,按照市政府關于公布青島市市級行政權力清單的通知要求,明確這59項權力事項后,各部門和單位不得在清單以外行使權力,嚴禁隨意新設、邊減邊增、明減暗增等問題的發生。市環保局將對權力清單實施動態管理,根據法律法規的頒布、修訂、廢止以及職責變化,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