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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2月11日消息 為解決油煙、
噪聲污染擾民突出問題,青島市在市南、市北、李滄、嶗山、城陽、開發區范圍內試點油煙、噪聲污染擾民治理。對于群眾反映比較集中且已經完成治理項目的企業進行資金補助,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春節前,市南區118家大中小餐飲業戶拿到青島市、區政府發放的油煙噪聲治理補助資金共計145萬余元,該專項資金是各有關單位在完成治理后獲得的以獎代補資金。
據了解,環保市南分局2014年開展的餐飲業油煙噪聲治理工作取得了明顯實效,污染擾民問題得到了有效控制和改善,餐飲業信訪投訴重復率明顯下降,基本控制在3以下,群眾滿意度不斷提升,餐飲業戶也因改善了灶間油煙噪聲污染防治設施獲得了政府資金補助。
據悉,青島市油煙治理補助標準為1-2個灶頭補助6000元,3-4個灶頭補助8000元,5個灶頭以上補助13000元,補助金額不超過總投資額的40%(總投資額包括油煙凈化設施的購置及安裝費用,不包括排煙管道及安裝費用)。噪聲治理補助標準為,對施工噪聲產生單位租賃降噪設施,達到噪聲降低15分貝以上的,按照不超過降噪設備租賃費的40%給予補助。其它噪聲污染的治理按照不超過總投資額的40給予補助。
其中,申請油煙、噪聲治理補助資金的單位(業戶),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位于住宅樓下或與住宅樓等環境敏感建筑距離較近;位于未設立配套規劃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內,且與居住層相鄰;尚未開展油煙治理或經治理油煙排放仍超標;安裝排風機、鼓風機、冷卻塔、空調等產生環境噪聲的設備,尚未開展治理或經治理仍超標;位于噪聲敏感區域,使用混凝土輸送泵、空壓機等大型固定機械和電動設備,場界噪聲超標;群眾反映強烈、信訪投訴量大且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的其它噪聲污染源。
2015年,環保局將繼續開展餐飲業油煙噪聲的治理補助工作,同時組織回查2014年已治理完項目污染防治設施的維護運轉情況,確保其正常使用。對違規停用、閑置污染防治設施的餐飲業戶將依法進行嚴處。
通訊員 張建峰 周璐 文
徐圓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