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2月10日訊(記者 郭玉華) 10日,記者從省衛計委網站了解到,《關于進一步促進社會辦醫的若干意見》下發,提出要改變過去“重公辦、輕民辦”的現象,對社會辦醫在發展環境、
服務監管等方面與公立醫院“一視同仁”。
意見提出,出臺或調整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主管部門應及時向社會公布;新增醫療資源,優先考慮由社會資本舉辦或運營。取消對營利性醫療機構數量、規模 、布局的限制 。放寬對社會醫療機構乙類大型設備購置的限制 。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建立健全項目備選庫,為社會資本投資提供政策信息咨詢,避免盲目投資。
允許社會資本以聯合、參股、兼并、收購、托管等多種形式,參與部分公立醫院(包括國有企業醫院)改制重組;鼓勵社會力量進入健康養老服務領域,統籌整合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資源。鼓勵公立醫療機構采取社辦公助方式,向社會醫療機構派出管理、技術團隊,促進社會醫療機構盡快提高管理、技術和服務水平。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