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2月6日訊(記者 喬秀峰) 記者從市財政局了解到,從2015年春季學期起,青島市大幅提高市直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生均
公用經費標準,由600元/生/年提高至3200元/生/年,惠及市直14所學校2萬余名學生。
據了解,此次提標,是將原來由市級統一安排的用于學校小型設施修繕、儀器設備購置、圖書選購等5200萬元項目資金,整合轉化為生均公用經費下放到學校,由學校自主安排,從而大大增強了學校辦學的自主權,提高了資金使用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除了
高中生人均公用經費外,青島市小學、初中生人均公用經費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從2015年春季學期起,青島市,小學財政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由每生每年700元,統一提高至每生每年900元的最低標準,初中財政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由每生每年900元,統一提高至每生每年1100元的最低標準。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