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2月5日訊(記者 朱薪雨) 2月4日是
立春,有市民詢問“孩子在2月4日立春之后出生,應該
屬羊嗎?”5日,記者咨詢民俗專家了解到,屬相應該以春節還是以立春為節點的爭論存在已久,但是從各方面考證,以春節為節點計算更加“靠譜”。
5日,在島城某網站上有不少網友對話題“屬相應該從立春起算,還是春節起算”進行投票,截至19時40分,有127位網友參與調查,其中42人認為“應該從立春起算”,占33.07%,有85人認為“應該從春節起算”,占66.93%。
“二十四節氣貫穿一年,立春作為首個節氣,象征著新一年的開始,所以‘立春說’很恰當。”市民王超說。
“農歷的新年是大年初一,所以應該是從春節開始,才算步入了新的一年。”市民戚洲東認為,屬相的設立與農歷計時法密不可分,所以應該將農歷的春節作為新的屬相的開端。
山東省民俗學會會長劉德龍表示,立春是二十四節氣之一,是一種季節元素,以陽歷日期劃分,其時間在農歷上并不固定。如2014年的立春是農歷正月初五,2015年立春是農歷臘月十六,2016年立春是農歷臘月廿六,前后差別較大。而且有的農歷年沒有立春,有的農歷年則有“兩頭春”,而且立春的時間還具體到幾時幾分,因此用立春劃分屬相太過復雜。
但中國古代幾乎各民族都是按照農歷計時、計算年齡,春節就標志著農歷新年的開始,屬相也是隨著農歷新年產生的,因此從農歷計時法上和民俗上來講,按照農歷的大年初一來計算屬相更為合理。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