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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營1月29日訊 在飯店門口盯梢,發現
酒駕司機后進行尾隨,隨后撞上去;再以賠償私了的名義,要求對方賠償其損失8萬元。1月26日,東營交警直屬一大隊事故處理中隊與東三路派出所聯手將李某“導演”的
碰瓷鬧劇查實。
現場:拐彎處兩車相撞一方索要天價賠償 1月5日0時40分左右,一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接到報警,在淮河路與沂州路發生一起涉酒交通事故。
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對現場展開勘查,初步調查結果為:駕駛人趙某某駕駛車輛沿淮河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沂州路路口左拐彎時,與李某駕駛的同向行駛至此左轉彎的轎車相撞,造成了交通事故。
民警還了解到,由于趙某某存在酒后駕駛的行為,一開始,李某和其朋友黃某一直在與趙某某協商賠償并要求私了,李某要求趙某某賠償其損失8萬元。
根據現場雙方輕微的損失情況,李某無疑開出了天價賠償,這引起了民警的警覺,隨后民警將雙方車輛扣留,帶至事故處理中隊接受進一步調查。
查實:盯梢酒駕司機后尾隨“車輛軌跡”坐實碰瓷嫌疑 在案件辦理的過程中,民警發現李某和當時乘坐其車輛的黃某都有犯罪前科。
隨著兩人嫌疑的加大,民警調取了相關的現場視頻,發現李某和黃某的車輛一直跟隨在趙某某附近,“像是在盯梢一樣,直到趙某某從某飯店出來駕駛車輛離開的時候,被李某駕駛的車輛撞上。”事故處理中隊中隊長尚新軍介紹,通過這一系列的調查,初步確定李某和黃某屬于“碰瓷行為”,并將該案的部分材料和證據轉交給了東營分局東三路派出所。
1月26日,派出所民警和事故中隊民警一舉將李某導演碰瓷的鬧劇查實。目前,涉嫌酒駕的司機趙某某也已被行政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說法:碰瓷取證難度大車主可裝行車記錄儀 尚新軍介紹,這是我市第一例查實的汽車碰瓷案件,“碰瓷的情況以前也接到過,但調查取證的難度較大,很難查實。”此案的前提是被撞方本身已經違法酒駕,才讓碰瓷者有了可乘之機,所以車主首先應保證不違法,再遇到此類情況可及時報警。
另外,民警提醒,車主可加裝行車記錄儀,通過實時記錄還原真相。記者了解到,市面上的不少行車記錄儀都能夠實時記錄車輛行車狀況,捕捉還原交通事故過程,可以避免在行車碰擦過程中,雙方相互抵賴現象的發生。
據業內人士介紹,在選擇行車記錄儀時要注意幾點:比如鏡頭是否清晰,夜視是否清晰,防震效果和拍照效果等。還有市民建議,“行車記錄儀應該成為車輛的標準配置,以減少碰瓷問題的發生。”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