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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晚報
東營1月15日訊(記者 王光照 張園園 段學虎) 1月13日,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環保公益訴訟案。浙江化工企業的危險廢物被運至東營非法處置造成“跨界
污染”,中華環保聯合會索賠1000萬處置費,東營市環保局作為行政機關也被允許支持起訴,這是今年1月1日新環保法實施后,全國首例由環保行政機關作為支持起訴人的環保公益訴訟案件。
中華環保聯合會的起訴書介紹,浙江新安化工下屬建德化工二廠將其生產草甘膦農藥過程中產生的“磷酸鹽混合液”交由不具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自然人徐國富處置。2012年3月至2013年4月,徐國富將危險廢物“磷酸鹽混合液”交給同樣未獲得國家認定的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自然人李強和李兆福處置。此二人通過浙江省建德市宏安貨運有限公司違法將一部分“磷酸鹽混合液”運至東營市,由東營市某縣一公司接收并非法處置720噸。中華環保聯合會向涉事4家企業及兩位自然人提起訴訟,索賠1000萬處置費,用于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磷酸鹽混合液”進行合法處置?!霸摪赣袔讉€特點值得關注?!睎|營中院環保法庭庭長楊秀梅告訴記者,首先,該案屬于跨界污染問題,是目前嚴厲打擊的案件。再者,1月13日上午九點多中華環保聯合會提起訴訟,下午東營中院就立案,速度如此之快源于今年1月7日施行的《關于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對于環境公益訴訟中的原告資格作出規定:“市級以上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基金會等社會組織可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倍饲埃擃惏讣]有法律規定的明確原告。
東營市環保局作為行政機關被允許支持起訴,該案也成為全國首例環保行政機關支持環保組織訴訟的案件。作為支持起訴人,環保部門能夠提供專業協助,與社會組織形成打擊合力,對違法企業也會造成更大的震懾作用。
名詞解釋
什么是支持起訴? 支持起訴原則是指對于損害國家、集體或個人民事權益的行為,受害者出于種種原因未起訴的,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可以支持受損害的單位或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給予司法保護。支持起訴的方式,一般是啟發、鼓勵受害人向法院起訴,而不是代替起訴。同時,當受害人決定起訴后,支持起訴人還可以從物質上、法律上、道義上給予幫助。
頭條鏈接 環保局支持起訴 有利于調查取證 中華環保聯合會環境法律服務中心副主任馬勇說,在一些案件中,環保部門通過行政執法手段,有時并不能達到最有力的懲處, “這時可通過公益訴訟來解決?!?br>
“作為直接監管的行政機關,環保部門可以給我們提供違法行為的有力證據,在法庭上提出來,對整個訴訟非常有利?!瘪R勇告訴記者,東營市環境保護局得知本案被告侵權行為后,作為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支持原告提起公益訴訟,在訴訟中將提供技術咨詢或協助調查取證等。東營市環保部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環保部門作為支持起訴人,可以提供更權威的檢測數據等,與社會組織聯合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馬勇表示,這雖然是一個個案,但“跨界污染”這樣的案例在其他地方可能也存在。他們希望通過打造一個樣本案,對以后類似案件起到警示和示范的作用。齊魯晚報記者 王光照張園園 段學虎
案件還原
浙江產污染物 輸入德州萬噸余,東營720噸 東營市公安部門及環保部門介紹,去年5月,他們接到線索稱,在浙江一起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的案子中,一部分危險廢物被輸入山東東營。相關部門立即介入調查,并破獲了該案件。
根據中華環保聯合會起訴書的介紹,浙江新安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化工二廠是建德市一家生產草甘膦農藥的企業,其為了節省危險物質處置費從而獲得更大的非法利益,將其生產草甘膦農藥過程中產生的“磷酸鹽混合液”交由不具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徐國富處置。
2012年3月至2013年4月期間,徐國富將上述危險廢物“磷酸鹽混合物”交給同樣未獲得國家認定的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李強和李兆福處置,并由建德市宏安貨運有限公司運至山東省德州市臨邑縣出租院內接收并非法處置10650噸。
2013年5月,李強和李兆福同樣將從徐國富手中接收的“磷酸鹽混和液”,由建德市宏安貨運有限公司運至山東省東營市,并由一企業接收并非法處置720噸。
記者采訪獲悉,“磷酸鹽混合液”燃點很高,放到煤等燃料里面混合使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替代燃料的作用,但是其價格要低不少。不過,“磷酸鹽混合液”屬于危險廢物,按照國家規定,必須由具有資質的公司進行處置。東營某縣一不具備處置資質的公司將其裝到罐體里出售,屬于非法處置。
東營中院環保法庭庭長楊秀梅說,該案刑事案件部分已經審理,并作出判決,當事人已經服刑。齊魯晚報記者 王光照段學虎 張園園
案件回顧
未明確訴訟主體 追責一度陷困境 時間退回到4年前,2011年夏天,東營市墾利縣發生了一起異地傾倒有毒有害金屬廢液的事件。犯罪嫌疑人吳某和楊某以每車5000元的價格多次將淄博周村華益溶劑化工廠生產的有毒有害重金屬廢液,運輸至墾利縣墾利街道辦事處附近傾倒,對周邊環境造成嚴重污染。
污染發生后,墾利縣當地環保部門聯合東營市環保局、墾利縣公安局等部門求助于國家相關鑒定組織對污染進行了鑒定。檢驗報告結果顯示,送檢水樣和底泥中分別不同程度含有有害性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和重金屬污染物。對該場地及周邊環境構成威脅,應及時修復。
但是,環保、公安等部門在查獲犯罪嫌疑人后,卻面臨著環境污染追責的一個難點。當時的環保法并沒有明確規定此類跨界污染案件中由哪一方來作為環境公益訴訟主體。導致此案的追責、審理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幾經周折,2012年12月14日,當時剛成立不久的東營市環境保護法庭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這成為山東省第一起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當時,東營市環保部門作為環境公益訴訟原告。“這個案子當時廣受關注,也為我國新環保法的制定以及明確環境公益訴訟主體提供了一些借鑒意義。”東營市中院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齊魯晚報記者 王光照 段學虎 張園園
全國700多家社會組織 可提起環保公益訴訟
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因 沒有法律規定的明確原告,曾導致訴訟遭遇尷尬,這樣的事情將成為歷史。1月7日出臺的《關于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環境民事訴訟原告資格明確,以后跨界污染由誰起訴有了準。而環保行政機關被允許支持起訴,有利于調查取證,形成打擊合力。
原告資格是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的核心問題,按照《解釋》規定:市級以上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基金會等社會組織可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
“對可以提起公益訴訟的相關組織做出明確規定,為我們提起訴訟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據?!敝腥A環保聯合會環境法律服務中心副主任馬勇說,中華環保聯合會是經國務院批準、民政部注冊、國家環境保護部主管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由與環保相關的企事業單位、團體和熱心于環境事業人士自愿結成,成立五年以上且無違法記錄,依法享有原告訴訟主體資格。
“環保組織依法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公益訴訟是履行監督權力的一個抓手。”馬勇告訴記者,通過法律手段追究違法企業的責任,“和行政執法形成一個很好的合力,能夠加大對環境違法的打擊力度?!?br>
此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環境公益訴訟主體的組織并不少,理論上全國有700多家符合條件的組織都可以作為原告提起環境公益訴訟。齊魯晚報記者 張園園 王光照 段學虎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