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月23日訊(記者 姜豪) 李某是一個體經營戶,在平度市香店辦事處杜家疃村開設了一家名為“國粹御”的
大米專賣店,李某要求加入組織必須先購買60斤大米,并且許諾發展會員越多,獲得利益越大,參與人數達160名。最終,因犯組織、領導
傳銷活動罪,平度法院一審判處李某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5萬元。
據平度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在2012年8 月至2013年7月期間,李某利用銷售哈爾濱華藻生物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的“國粹御”螺旋藻大米的名義,在平度市、萊州市、即墨市等多地組織、領導、發展傳銷組織 。想要加入這個組織,必須花3600元購買60斤“國粹御”螺旋藻大米,才能獲得準入資格 ,而且,這個組織內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并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發展的會員越多,獲得利益越大。在這個組織中,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累計達160名,涉案金額達57.6萬元。2013年8月31日,李某被警方逮捕。同時,公安局機關還凍結了李某某的銀行賬戶。
經平度法院一審認為 ,李某以推銷商品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費用購買商品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織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數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與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被告人李某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當庭自愿認罪,可以從輕處罰。最終,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平度法院一審判處李某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5萬元。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