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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許多鄭州市民反映,一個多星期以來,一進地鐵手機就沒信號,不僅無法上網,打電話、收發短信也都無法實現。記者調查了解到,該事件背后是大企業間的一場 “任性”比拼,而鄭州市民可謂“躺槍”。(《南方都市報》1月22日報道) 曾經有媒體做過這樣的調查:手機用戶中,80%睡覺與手機同床;71%在手機沒電時感到十分焦慮;91%用手機看時間;73%用手機當鬧鐘;66%曾用手機結束一段感情;95%在睡前還要玩手機……沒錯,隨著科技的進步,手機早已經滲透到了我們生活的每一個角落,手機早已經變成我們每個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然而,近一段時間以來,乘坐鄭州地鐵一號線的人們,卻要體驗一番自己的 “生活”被生生剝離的感受,一旦進入地鐵一號線,乘客就會手機信號全無,不能上網、不能打電話、不能發短信,遇到緊急事件無法跟家人聯系,工作出現突發狀況無法跟公司聯系……所有的乘客都被迫處于“失聯狀態”,其中到底產生多少隱形經濟損失很難估量。
那么地鐵里的手機信號到底去哪了呢?原來是通信公司為了實現信號覆蓋,在地鐵內不僅占了地方、租用了地鐵公司的設備,還用了電,但是卻遲遲沒有向地鐵公司支付相應的費用,于是地鐵公司一怒之下切斷了所有乘客的手機信號。原本地鐵方面要求通信公司支付場地使用費用、電費等是合理訴求,是“占理”的一方,即便通信公司拒不支付,地鐵方面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合理合法地進行討要,可為什么地鐵方面卻要選擇切斷乘客手機信號的方式進行討要呢?“兩個神仙打架”,無辜的乘客卻夾在中間平白遭殃,成為了最大的犧牲品。
按理說,進入地鐵的手機用戶,既是地鐵公司的客戶,也是通信公司的客戶,理應得到兩家公司共同的善待,其權益也理應得到雙方共同的維護。而無論是地鐵公司還是通信公司,都是國家投資甚至控股的國有公共服務企業,其壟斷地位存在的最大合理性,就是其應該擔負起社會責任和維護公共利益,將公共利益置于利潤最大化的目標之上。可事實是,在鄭州的這起事件中,無論是通信公司還是地鐵公司,都絲毫沒有將自己客戶的利益放在心上,反而將自己的客戶當做攻擊對方的“人質”;雙方為了一點點場地費、電費,便撕破臉皮,完全置公共利益與社會責任于不顧——這樣的行為,不僅僅已經喪失了國有企業應有的責任和義務,甚至他們連作為一個普通經營者都是不合格的。
顯然,鄭州地鐵與通信公司“神仙打架”的事件并不僅僅是一場鬧劇,作為國有企業、作為公共服務的提供者、作為公共利益的維護者,卻在明目張膽地侵害公共利益,這已經超出了我們所能容忍的邊界。對這種行為,有關部門不應該繼續作壁上觀,而應該堅決問責到底,別再讓任性的權力繼續信馬由韁,繼續損害公眾權利。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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