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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1月21日消息 據交警部門統計,每天發生在市區的道路交通事故中,超過九成屬于輕微事故。2014年青島市發生輕微道路交通事故4.5萬余起,平均每天發生100余起。隨著新手駕駛員的上路比例增加,許多駕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束手無策,浪費了自己的時間的同時,給交通添了堵,還要挨罰。對此,交警部門詳解交通事故現場處置規范過程,幫助大家正確現場處置交通事故。
六步處理輕微事故 據了解,簡單來說,發生交通事故后要經歷的必要過程為:判斷事故損失程度—固定現場證據—處理(等待交警處理或自行協商處理)。按照現行的相關法規要求,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第一步:首先應立即停車,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須開啟示廓燈和后位燈。不挪移車輛的情況下需在車身后方50-100米處設置警示標志,以防二次事故的發生。
第二步,查看車輛受損情況,初步判定事故責任,并相互記下車牌號、相互查驗證件、記下聯系方式,判斷是自行協商還是需要交警現場處理。觀察事故造成的后果,這是判斷交通事故后續處置的關鍵。如果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或死亡,或者雙方中至少有一方存在無牌、無證、酒駕等嚴重
交通違法行為,或者車輛無法移動,或者損壞了公共設施的,甚至對方車輛逃逸的,都需要當事人撥打122進行報警。這其中,無牌、無證、損壞公共設施后的車輛可以移動的,當事人雙方可以在固定證據后將車輛移至不影響交通的地方,等待交警到達現場進行處置;有人員傷亡的、酒駕、車輛無法移動等情況下,要保留現場,等待交警到達現場進行處置。有人員受傷或死亡的,要先撥打120到現場進行處置。如果發現交通事故沒有上述情況,僅造成車輛損傷的情況下,當事人雙方應當快速固定現場證據后將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自行協商處理。同時責任方要向保險公司電話報案。
第三步,固定現場證據。如責任明確,雙方對事故認定一致,符合并認同快速處理,雙方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拍照的要訣是:站得正、拍得全。站得正,就是要站在車輛前后方的正中間,不要斜著拍,角度偏離可能影響交警判斷。拍得全,就是要把事故車輛的全景拍攝進去,尤其要把車道、標線等拍進照片。如果沒有事故現場的照片,或者照片拍得不好,有可能導致事故無法認定。
第四步,如對責任認定有分歧,可先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并對現場進行標記,等待交警前來處理;輕微事故當事人雙方有分歧的,在固定現場證據后,應共同到事故快速理賠中心,由理賠中心駐點交警認定事故責任后辦理相關理賠手續。
第五步,由交警部門給雙方開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第六步,車險理賠。憑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按相關規定,一方當事人負全部責任的,雙方當事人到全責方保險公司辦理理賠。全責方保險公司負責雙方車輛的查勘定損,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賠付。無責方損失在2000元以下部分由全責方交強險進行賠付;超過2000元的部分,通過全責方的商業三者險進行賠付。全責方未投保商業三者險的,由全責方當事人自行承擔。雙方當事人負同等責任的,可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險公司辦理定損。受理方保險公司必須無條件為雙方車輛查勘定損,并向當事人出具雙方車輛查勘報告、估損單以及保險公司所需的理賠資料。
據介紹,情節輕微的交通事故,自行處理,但涉及到無證駕駛、酒駕等交通法規明文禁止的輕微事故不得私自處理;情節嚴重或者已經通知交警部門的,程序為:現場查驗---扣留車輛---調查取證----出具勘察檢驗鑒定書--當事人有異議時申請行政復議---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協商解決或者訴訟解決。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車輛可以移動的,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后,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進行協商。
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財產損失事故,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的,交通警察應當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駕駛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依法一并處罰。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填寫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書,并共同簽名。
損害賠償協議書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等內容;有下列三種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交警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付當事人:一是,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二是,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三是,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
通訊員 陳剛 欒心龍 文
徐圓 相關鏈接:什么是輕微交通事故? 所謂輕微交通事故,是指機動車之間在道路上發生沒有人員傷亡、僅造成機動車外表件損壞、可以繼續駕駛的交通事故。詳細的保險理賠流程為:1、在道路上發生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和成因沒有爭議的,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后,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2、立即向各自保險公司報案,在獲得保險公司報案號后,填寫《協議書》;3、同時到全市任何一家“服務中心”拆檢定損,若有特殊情況不能在約定時間內到達“服務中心”,應征得承保公司同意,并按約定時間進行處理。事故責任: 一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造成交通事故,另一方當事人無過錯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1、在同車道內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造成追尾的;2、逆向行駛的;3、倒車的;4、溜車的;5、開關車門的;6、違反交通信號的;7、變更車道或借道通行未按規定讓行的;8、路口轉彎時未按規定讓行的;9、通過路口未按規定讓右側來車先行的;10、依法應負全部責任的其他情形。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行為的各方承擔事故同等責任。注意事項:填寫《協議書》應當內容準確,字跡清楚。“商業三者險”、“過錯行為”、“事故責任”及“選擇服務點”,由當事人在“□”內打“√”。辦理保險理賠時,需要交警部門出具證明的,當事人可以持駕駛證、行駛證和《協議書》等材料到“服務中心”的警務室申請辦理。事故車輛的修理,由交通事故當事人或投保人自主選擇維修單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指定維修單位。在自行協商過程中,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按照逃逸論處。當事人可以立即報警,由交警部門依法查處。
輕微交通事故不適用的情形包括:一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的;二事故車輛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的;三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四當事人對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五事故車輛未在本市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的;六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七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八依法不適用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的其他情形。目前,輕微交通事故應用范圍適用于本市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和城陽區道路上發生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輕微交通事故。每日6時至20時,發生在上述區域內的輕微交通事故可自行協商處理和辦理保險理賠事宜。
交警提醒:駕駛人應平時在車上備好《自行協商處理協議書》,《協議書》由保險公司印制,在車輛投保時由保險公司向投保人發放,駕駛人也可以復印或從互聯網上下載。 當事人未攜帶《協議書》的,可以以文字方式記載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號牌、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等內容,由當事人各方共同簽名后,到“服務中心”補填《協議書》。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