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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早晨6時許,市南法院執行人員將被執行人李某帶上警車。
妻子謊稱
老賴不在家,但老賴躲在角落里露出了一只手被發現;老賴到了法院卻說心臟病突犯打120進了醫院。1月20日凌晨5時,市南法院展開執行行動,截至上午9時拘傳回被執行人8人,其中2人與申請執行人達成了和解,5人被司法拘留。據介紹,此次行動執行的32件案件,涉案總標的1077萬元。
老賴不還錢振振有詞 張女士今年56歲,2012年1月18日早晨,她步行到西陵峽路一路口時,被李某駕駛的車輛撞倒,經過司法鑒定,張女士顱腦損傷顱骨缺損為十級傷殘,顱腦損傷氣管切開術后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評為七級傷殘,并伴隨一定的精神障礙。2013年9月,經市南法院判決,李某應賠償張女士各項損失44萬元。
“從判決到現在,一分錢沒要回來,他東躲西藏,經常找不到他。”張女士的丈夫吳先生說。
1月20日凌晨6時,市南法院執行人員在八大峽附近的家中將李某堵住,李某很淡定,只是一再表示自己真是沒錢。在市南法院,見到申請人吳先生,李某言辭激烈:“事故發生當天我就墊付了近3萬 ,怎么能說我沒有還錢?”“我一直關心著你們,大年三十還送餃子,中秋節去醫院探望,你們怎么就不領情?”面對記者的采訪,李某雙手捂臉,拒絕面對相機。由于當天沒有履行還款義務,李某被依法拘留。
躲法官藏住身子露出手 袁某某是青島恒錦置業開發有限公司的總經理,該公司曾計劃開發金沙路的一項目,后來卻沒有實際開發。市民劉女士想投資獲利,在2008年2月與袁某某簽訂了投資合作協議一份,約定將20萬元進行一年的投資。期間,這20萬被與恒錦公司合作的魏某實際使用,一年后,袁某某卻沒有任何回復,并表示從沒有和劉女士簽訂任何協議。在2012年8月,經市南法院判決,恒錦公司和魏某需要退還劉女士投資款20萬元以及違約金6萬元,但是至今仍未履行。
1月20日凌晨6時30分,法官來到老賴袁某某位于新貴都小區的家中,敲了半天門才開,他的妻子說丈夫不在家,“我的孩子馬上就要期末考試了,正在睡覺,希望你們不要打擾休息,請立即離開。”經過仔細搜索,在一個房間的角落里,法官發現一只手。原來,聽到法官上門,袁某某立即找地方藏,發現床邊有點空,誰知過于狹窄,他藏了身子沒藏住手。袁某某被發現后,還一個勁說自己什么都不知情,在法院執行局,一句“我什么都不知情”成了袁某某的應對手段。最終,他因拒不履行還款義務,被依法拘留。
欠30多萬不還閨蜜鬧翻 謝女士本和謝某是好閨蜜,但因為謝某經營的公司出現狀況,需要資金,為此謝女士毅然將自己的房子做了抵押,貸款百萬元交給謝某使用,但是在2009年8月,謝某不再還錢,并說以后也將不還錢,這可急壞了謝女士,于是一紙訴狀將閨蜜告上法庭。2010年12月,經市南法院審理,謝某還欠謝女士 34萬元,判決謝某償還所欠資金并承擔利息損失。可是4年過去了,錢還欠著,兩位閨蜜的感情也破裂了。
1月20日凌晨6時,在位于漳州一路謝某的家中,法官將謝某堵住。謝某很淡定,換了衣服刷了牙,前后磨蹭了半小時才上了警車。到了法院,她突然說自己心臟病犯了,撥打了120,隨后被送往醫院。法官介紹,只要謝某的身體康復,如果仍然拒絕履行,將對其進行司法拘留。
5名老賴被司法拘留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市南法院執行局于1月20日開展“凌晨執行行動”。由30多名執行法官、法警組成的執行隊伍兵分四路開展行動。截至當日9時,一共拘傳回被執行人8人。其中2名被執行人與申請人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5名被執行人因拒不履行還款義務被司法拘留,另有一名被執行人因突發心臟病被緊急送往醫院。
據介紹 ,此次行動一共整理出32件執行案件,涉案總標的1077萬元,其中涉案標的最大的300多萬,最小的1萬元。文/記者 姜豪 圖/本報記者 何毅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