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月11日訊(記者 林剛) 參加5日4夜的旅游,結果到達旅行目的地次日便在旅行社安排的自費項目中受傷骨折,58歲的唐女士和同伴無奈只得草草結束行程返回青島治療。1月10日,唐女士的家人向本報反映,她們認為旅行社應為此事擔責,然而她們在提出不考慮其他賠償只全額退還團費時卻遭遇了旅行社的拒絕,對此,旅行社方面稱消費者已投訴至市旅游局,目前正在調解過程中,是否擔責“不好說”。
跟團旅游次日便摔骨折
唐女士的女兒侯女士告訴記者,2014年11月初,她的母親和另外一位親戚報名參加了山東萬達國旅的張家界鳳城山水雙飛5日游,2014年11月4日下午,旅行團抵達長沙后便前往韶山參觀,當晚抵達了張家界住下,結果次日便發生了意外。
侯女士表示,旅行團2014年11月5日早晨出發后,地接導游稱全天都為自費項目,游覽大峽谷和觀看篝火表演,并且包括在了5天的行程當中,而在旅行社的行程安排當中,這一天原本是要參觀黃龍洞、袁家界、天子山和十里畫廊,雖然眾多旅客反對,但是旅游大巴依然將所有旅客帶到了張家界大峽谷,導游稱不愿前往的可以待在車上,為了不影響旅行心情便報名參加了大峽谷的游覽,并花費了228元的費用。但是大峽谷內陰暗潮濕,侯女士的母親腳踩到了石頭上滑倒導致了左小腿脛骨骨裂。
事發之后,唐女士被地接旅行社送至當地醫院救治,原本醫院建議手術治療,考慮到當地醫療條件以及家人陪伴等一系列問題,與旅行社協商后,唐女士決定回青治療,當天旅行社便將唐女士及其同伴送至長沙安排住下,并乘坐次日的飛機回青,而該次旅行也被迫草草結束。
不求究責只求全額退費
回青后,唐女士在家人的陪伴下到青大附院就醫,醫生稱由于骨裂位置不好,手術植入鋼板容易斷裂建議保守治療,這段時間里,唐女士只能在家中躺著休息。侯女士稱,母親受傷、孩子也需要照料,無奈之下只能請了兩名家政阿姨,光這兩項每月的費用就得近萬元,這還不算我們家屬的誤工費等。“其實我們的要求也不算高,我母親在行程剛開始就受傷,旅行社應承擔責任,我們不需要其他的,只要全額退還團費即可,旅行社卻拒絕了。”侯女士說道。
侯女士表示 ,導游在推薦自費項目時,應該考慮到團員的年齡和身體狀況是否適合游覽,而不是為了賺外快一快推銷,“我母親已經年近60歲,不適合去游覽大峽谷這種地勢險峻帶有一定危險性的景點,但當地導游并未告知游覽大峽谷可能會遇到的危險,只顧推銷,卻將團員的安危拋到腦后。”侯女士稱。
據介紹,在協商不成后,侯女士將此事反映到了市旅游局,第一次協調并沒有取得進展,“總計2460元,旅行社稱只能退還每人1150元的費用。”侯女士向記者出示了一份旅行社蓋章的“費用明細”,其中產生的費用有“機票570元/人,住宿180元/人,餐費80元/人,車位費+導服費480元/人,合計1310元/人”,而退還的費用則包括“門票360元/人,餐費80元/人,房費140元/人,機票570元/人,合計1150元”,新增費用則包括了“回程外倉全價票1540元/人(兩人),張家界至長沙用車2200元,合計5280元”。侯女士稱,旅行社給出的解釋是,該花的錢已經花了,而且旅行社也出資送唐女士及同伴返回青島,已經盡到了義務。
旅行社稱是否擔責不好說
1月10日上午 ,記者與侯女士一起來到了該旅行社,負責國內旅游業務的李姓負責人表示,處理此事的旅行社質檢部工作人員休息,當記者提出是否可與其聯系時,該負責人稱可以“等下周一再聯系”。據介紹,目前侯女士已經將此事投訴到了市旅游局,相關事情還在調解當中,而沒有最終結果前,一切結果都不確定,至于旅行社是否應該擔責,李女士稱“這個不好說”。
關于此事,記者也咨詢了山東雅君律師事務所的谷元山律師,在他看來,不管是自費項目還是行程內的其他旅游,這都是青島當地旅行社的服務范圍,而旅客受傷一事,則要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來看,旅行社是否存在照看不周、是否盡到了提醒義務,如果沒有,那么旅行社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對于人身傷害進行賠償,由保險公司先行賠付,金額不足的由旅行社承擔。至于退費,這是合理也是合法的,因為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下去,扣除已花費的必要費用后,其余的要進行退還。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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