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網1月4日消息 根據相關規定,“2012年以后畢業并且在青就業落戶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長不超過36個月的
住房補貼。補貼標準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碩士研究生400元/月,領取時間以三年內繳納五險實際月份為準。研究生住房補貼每半年申報一次。”2014年下半年研究生住房補貼申報工作將于2015年1月啟動。
據介紹,中央、省駐青單位及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市屬企業接收的國內外研究生于2015年1月8日—16日集中在
青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同安路189號)一樓服務大廳進行申報;國外留學研究生申報地點為市外國專家局留學回國人員管理處(同安路189號3樓304室);區(市)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他企業到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申報,企業申報部門以營業執照注冊地址為準。具體申報流程可登錄青島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重要通知”欄查詢,也可撥打咨詢電話0532-68611002。
作為“留青行動”一大重要舉措,對在青就業的應屆博士碩士研究生給予三年住房補貼,從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研究生在青就業的生活壓力,同時也較好的發揮了政策輿論導向作用,彰顯了我市重視人才、渴求人才的決心,極大鼓勵了高學歷畢業生來青留青就業,希望各用人單位及時為畢業生申報住房補貼。
通訊員 王麗娜 文/
孫貼靜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