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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報訊 從本月開始,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正式實施。元旦期間青島市環保局出動54人次,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貫徹新環保法執法宣傳,對廢氣排放企業進行了執法檢查,共檢查火電熱電企業51家,確保各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轉,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檢查加油站38家,確保油氣回收裝置正常運行;檢查揚塵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16家,確保防揚塵和廢氣處理措施到位。檢查火電熱電企業時,環保執法人員帶著“煙槍”,爬到高處對排放口進行取樣監測。
據了解,新環保法新增“按日計罰”的制度,即對持續性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按日、連續的罰款。這意味著,非法偷排、超標排放、逃避檢測等行為,違法的時間越久,罰款越多。之前法律規定的針對環境違法的罰款,是一個定數,數額并不大,導致違法成本較低,不少企業因而怠于治污。新法施行“按日計罰”之后,罰款數額上不封頂,將倒逼違法企業迅速糾正污染行為。此外,領導干部虛報、謊報、瞞報污染情況,將會引咎辭職。(記者 徐美中 通訊員 孫俊杰)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