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報道,1月1日,《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實施。改革首批涉及72家央企的負責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等組織部門任命負責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鐵路等19家企業。這次改革在業內稱為“有一錘定音之效”。人社部副部長邱小平曾表示,“改革后多數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水平將會下降,有的下降幅度還比較大”。
央企負責人往往具有雙重身份,不僅是職業經理人,還同時是具有較高行政級別的公務員。在職務薪酬上往往既有高管工資,又有“高官”待遇。數據顯示 ,2013年我國滬深上市公司主要負責人年平均薪酬水平為 76.3萬元,全部負責人平均薪酬水平為46.1萬元。央企負責人薪酬水平是同期滬深上市公司主要負責人的2~3倍,與職工薪酬差距達到12倍之多。
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張車偉說,新規實施后,并非大多數央企負責人的薪酬水平會普遍下降。“央企高管也就是個別人的薪酬水平過高。對大多數人來講,應該有影響,但不會特別大”。
改革后的央企高管的薪酬結構由基本年薪加績效改為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加任期激勵收入。一位央企內部人士分析說,基本年薪將根據上年度72家企業在職員工平均工資的兩倍確定。績效年薪不超過基本年薪的兩倍。任期激勵收入不超過年薪總水平的30% 。總的收入不超過在職員工平均工資的7~8倍。
值得注意的是,“薪酬改革應與中央企業負責人選任方式相匹配”。所謂的與選任方式相匹配,就是不能再“當不了高官當高管”,除了根據不同企業的類別和性質,還根據企業高管的身份和選拔任用機制來確定不同的薪酬。不少國企的負責人是由組織任命、有行政身份的,就不能再拿著市場化的薪資,其薪酬應參考國家相應級別的公務員薪酬和國企的實際情況綜合考量后決定。
張車偉認為,這并不意味著高管薪酬的改革就只是一個
降薪,而是說向著一個更加合理的薪酬體系改革的方向,而且本身就應該是我們國有企業改革的一個重要部分。據《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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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層面公車改革基本完成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根據安排,2014年年底之前,中央和國家機關的公車改革要基本完成。一位受訪公務員表示 ,他已經領到車補了。
2014年7月,中辦和國辦印發《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
記者先后聯系到多個部委,工作人員均表示,11月底單位公車已經全部封存。但“停車”還只是車改的第一步,公務出行合理補貼的發放,則是第二步。根據中辦和國辦今年7月印發的《意見》和《方案》,取消一般公務用車,要適當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中央和國家機關,司局級為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2014年最后一張工資條,車補終于現身了。一位受訪公務員表示,他這一次拿到了800元車補。
知情人士證實,目前中央層面公車封存和補貼發放的工作已經基本完成,但后期車輛處置還是個慢工細活,車輛的處置一下完不了,到時候得分期分批的。 央廣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