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月2日訊(記者 徐新東) “春節臨近,可錢還沒著落,咋辦……”拿著一張褶皺的結算單,呂興濤無奈地說。2014年3月份,他帶工人在青西新區的
涵碧樓項目工地進行外墻和地面裝修,工程結束后,承包方僅支付了88萬元的款項,而剩下的132萬至今未給。2日上午,承包方負責人稱,由于趕工程進度,期間他未與開發商簽訂施工合同,不料酒店都已營業,可開發商依然不簽合同。“工程款是1800多萬,現在合同都不簽,我現在也很發愁。”該負責人稱。當天,記者了解到,開發商已安排專人來處理此事。
工人討薪受傷入院 呂興濤說,他是一名包工頭,這份結算單是承包方在2014年11月21日寫給他的,而且約定甲方付款后余款付清,但要求工人不能聚集討要,否則追責。“活干完了,工程款卻不結算完,我們都很著急!”呂興濤說,后來他們還打聽到承包方連合同都沒有,要想讓甲方付款那要等到啥時候啊?想到這 ,在1月1日上午,呂興濤和工人們一起來到了涵碧樓項目現場索要拖欠的工程款。期間,來自菏澤的48歲的工人鮑秀蘭還被人推倒受了傷,當天下午,她住進了開發區第一人民醫院進行治療 。
“我也沒想到事情會發展成這樣,不過離著過春節已經很近了,大伙們也都盼著能拿錢開開心心地回家過年。”呂興濤說,承包方拖欠的132萬款項里有近120萬都是工人們的勞務費。“現在工人們一直跟我要,我真是沒辦法了 。”呂興濤無奈地說。
1月2日中午,記者來到了涵碧樓項目現場,這時,路邊也有很多工人也在討要工資,這些工人有負責內部施工的,也有負責涵碧樓酒店四周地面鋪設的,工人們也都表示,承包方欠著他們工程款。“從昨天開始,我給承包方的負責人打了20多個電話,可他一直都不接了,我真不知道咋辦了。”一位來自江蘇連云港的包工頭陸先生也無奈地說。
開發商派專人協調此事 據介紹,涵碧樓項目開發商是青島鼎林置業有限公司。隨后,記者來到了項目辦公室,這時,承包方的負責人沈先生也恰好在辦公室內與開發商一位負責人連先生商議解決此事。
“我也很無奈,現在酒店都已經營業了,可開發商連合同都沒跟我簽。”采訪中,承包方的負責人沈先生介紹,從2013年開始,他開始配合開發商進行前期準備工作,包括做樣板房、翻譯英文圖紙,后來開發商也同意把一部分石材外墻裝修、裝飾工程承包給他。“但由于酒店要趕工期營業,所以在沒跟開發商簽合同的前提下我也把工程給接了下來。”沈先生說,工人們加班加點,工程也一一完工,目前酒店也已經營業,可讓他想不到的是開發商卻以報價太高拒絕簽訂合同。
“我算了一下 ,工程款是1800多萬,現在合同都簽不了,工程款更是無從索要。”沈先生說,近來,他不斷約請開發商商談,而且也一次次降低報價,可對方依然不同意簽合同。“元旦這天,有工人聚集到工地要工資后,開發商同意簽合同,但卻提出如果再有工人聚集要工資,有一次就要扣除100萬,這樣的條件我無法接受。”沈先生說。
針對此事,連先生也表示,他們公司與承包方因為一些糾紛未簽合同,而這次他來青島正是被開發商授權來協商一些合同具體細節,他也表示,會盡快把這件事協商處理好。
為防爭議應簽書面合同 “開發商跟我簽合同后,我拿著合同也能去貸點款,先支付工人的工資,可現在開發商一直拖著不給簽合同,我到底該咋辦呢?”對于沈先生的疑問,山東川佳律師事務所的張寶清律師認為,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有證明工程價格問題的口頭約定,可要求開發商按照口頭約定執行,如果沒有可向法院申請委托有資質的機構對工程量和工程價款鑒定,并要求開發商依據鑒定結果支付款項。另外,就此事,他也提醒廣大的市民對不能即時結算的交易,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以防止發生爭議,造成維權困難。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