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河南來長春打工的張先生,辛苦工作5年多,攢下了23萬元,他將錢存進了一張不太常用的銀行卡。然而,老家的叔叔得重病,張先生要取錢救人時竟發(fā)現(xiàn)這筆存款不翼而飛,現(xiàn)在卡里只剩下了0.21元。銀行工作人員表示,無法給出任何解釋。 客戶在無任何過錯的情況下,銀行卡遭盜刷23萬元,表明銀行卡存在防偽、防盜功能差,技術含量低等問題,給不法之徒盜刷留下了空間。也就是說,銀行在管理和服務上技術不過關,使其發(fā)行的銀行卡存在漏洞和風險,這本身就是一種過錯。因此,銀行理應為盜刷全額“埋單”,而不是“無法給出任何解釋”。前段時間鄭州市民郭先生的銀行卡被盜刷,之后一紙訴狀將銀行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決銀行向郭先生全額支付被盜存款。對照此案,河南的張先生應運用法律手段,將涉事銀行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額賠償被盜刷的近23萬元巨款。
雖然銀行也是企業(yè),追求利益最大化并沒有錯,但不能總是靠“免責”逐利,去損害顧客的利益。這就要求銀行首先應摒棄“離柜概不負責”之類的“免責”條款,秉承契約精神,與顧客平等互利;同時,銀行應在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和技術升級上舍得投入成本,不給非法得利者可趁之機。當然,僅靠銀行自律還不行,要通過立法,讓存款遭盜刷全額賠償成為銀行一種法定義務。
半島網(wǎng)辣蛤蜊評論(
http://925eat.com/lagala/)原創(chuàng)作品,轉(zhuǎn)載請注明來源。
(來源:半島網(wǎng)-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