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著
大貨上了杭鞍高架路,撞壞了限高桿,不僅沒有停車報警 ,以為自己是外地車交警抓不到 ,司機反而加大油門跑了。近日,市北交警驅車遠赴淄博,將肇事人閆某抓獲歸案,對其予以執行罰款二千元,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行政處罰。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從市北交警大隊了解到 ,12月16日早晨4時許,市北交警大隊接到市民報警 ,在環灣路北向南方向與杭鞍高架路的入口處 ,原本限高2.9米的限高桿橫梁被撞出去大約15米,占據了三個車道中的兩個,事故引發了嚴重的交通擁堵,車輛大約延綿兩公里。接警后,市北大隊事故民警和遼寧路中隊民警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交通疏導和現場勘查工作。在交警全力疏導下,數小時后該處的交通才逐漸恢復正常。
執勤民警通過勘查發現,杭鞍高架路入口處限高桿的兩根立柱依然立在現場,只是橫梁最中間的一段已經脫離,飛出去的橫梁距離立柱有大約15米遠的距離,占據了道路的三分之二,掉落的橫梁中間部分有明顯的碰撞痕跡,從橫梁被撞出去的距離和橫梁高度來看,民警初步分析認為,肇事車輛應該是一輛大型貨車。
由于肇事車輛
逃逸,未能留下足夠多的證據。市交警支隊事故預防處副處長李新剛組織指導案件的偵破工作,市北大隊王代亮副大隊長、孫朝輝科長組織民警成立專案組開展案件偵破工作。
據破案民警介紹,事故發生后,民警調取了事發前后現場道路的多處監控。然而令人遺憾的是,這些監控都沒有直接拍攝到事發經過。但經認真分析比對,事發時間段內先后經過的3輛嫌疑車輛引起了警方注意。
隨后,專案組民警通過青島智能交通高清監控資料,逐一對嫌疑車輛進行查證,獲取了嫌疑車輛的準確車牌號。利用車牌號,民警逐一對每輛嫌疑車輛的駕駛員進行了調查。此時,嫌疑車輛中最后一輛經過事發地點的駕駛員崔某向警方提供重要線索。
據崔某介紹,事發時,他親眼看見前方距離自己大貨約70米遠的一輛載著貨物的大貨車將限高桿撞落。而崔某所說的肇事大貨車的特征,與監控錄像中納入警方視線的三輛嫌疑車輛中的魯CD5950號大貨車的特征基本一致。案件至此偵破,肇事嫌疑車輛已經找到 。
經查,魯CD5950號大貨車所屬單位為淄博富藝玻璃有限公司,民警聯系上該車駕駛員閆某。面對警方質詢,閆某拒不承認駕駛車輛肇事逃逸的違法事實,并借口單位運輸工作忙,拒絕主動到市北大隊接受調查。
經調查,警方得知,該肇事貨車所屬公司經常到山東路一家工地送貨,專案組民警立即驅車前往該處進行蹲守布控,但一直未發現該車的蹤跡。
12月24日,市北大隊事故科劉吉強副科長帶領民警馬剛、邱兆海驅車遠赴淄博,在臨淄交警大隊事故科的大力協助下,找到肇事貨車所屬公司,將肇事嫌疑人閆某和肇事嫌疑車輛一并查獲,但閆某拒不承認。民警隨即將其帶至臨淄交警大隊進一步詢問,在民警強大的政策攻心和痕跡物證等鐵證面前,閆某對其駕車將杭鞍高架限高桿撞損后駕車逃逸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根據記者從市北交警大隊了解到的最新消息,市交警部門經審批對閆某駕駛機動車發生事故后逃逸的違法行為,決定對其執行罰款二千元,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行政處罰。閆某同時還將承擔撞壞限高桿的損失。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王琦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王泯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