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左豐岐 報道
本報
濟南12月17日訊 今天,山東煤礦安全生產監察局通報濟南李福煤礦有限公司“12·15”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5人受傷,為較大以上責任事故,并且存在
遲報瞞報行為,性質極其惡劣。
據初步調查顯示,12月15日13時45分,濟南李福煤礦有限公司井下401301采煤工作面發生一起由違規作業引起的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5人受傷,其中2人傷勢較重。事故發生后,該礦未及時如實上報傷亡情況和請求礦山救護隊進行救援,并且存在銷毀證據、偽造現場、轉移隱藏遇難礦工尸體等蓄意虛報行為,提供虛假圖紙誤導生產安全監管部門調查。直到次日凌晨4時,該礦負責人在公安部門介入下,才供認了死亡3人的事實,性質極其惡劣。目前企業相關人員已被控制,正待進一調查處理。
李福煤礦位于濟南市章丘升井街道辦事處轄區,1995年正式投產,核定生產能力為18萬噸/年。此前,濟南市清潔能源推廣行動提出要在2016年底前依法關閉11處煤礦,其中就包括李福煤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