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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完計價器的出租車在對計價準確性進行檢測。(資料照片)
本報12月10日訊(記者 何青) 11月28日,物價局終于對城區客運出租車的運價做出了最終調價方案,并明確自2014年12月10日起開始調整計價器,2015年1月1日正式執行。而就在調試計價器的第一天,就有出租車師傅打著調計價器的幌子,開始私自按照新的運價收費。
10日下午,市民周女士抱著孩子去市人民醫院看病,在金雀山路與中丘路交會處周女士打車使用了叫車軟件,很快就被送到了人民醫院北門下車。馬上要下車了,著急趕時間的周女士想提前手機付款,沂蒙出租公司的李師傅表示,要收取10.5元的費用。平時打車同一距離最多是9.5元,怎么會貴了呢?見周女士疑問,李師傅立刻回應:“現在都知道出租車漲錢了,加上等候費基本就是這個錢了,給10.5元吧!”聽到這樣的“合理”解釋,著急去醫院看病的周女士也沒有多想就下了車?!爱敃r著急下車,軟件里面還有紅包,也就沒在意收費是不是合理?!敝芘繉τ浾哒f。
當周女士抱著孩子打車返回的時候,同樣的距離卻只收取了6元的費,開車的師傅表示,10日是第一天調試計價器,出租車也是按照所屬公司排隊調計價器。
隨后,記者通過市出租車計價器檢定站了解到,為了加快計價器的調試工作,目前分小組同時進行調試工作, 10日調試計價器的出租車公司共有四家,分別是海熒、富士達、富達、華通出租車公司。周女士去醫院時乘坐李師傅的沂蒙出租車并沒有在首日調試計價器的公司行列。
而按照相關規定,出租車未調整計價器前,仍按原標準執行。因此,市民在出租車計價器調試期間,一定要按照計價器顯示的金額支付的費,而不是出租車師傅要多少就給多少。如果發現有出租車駕駛員出現了類似情況,市民也可以撥打電話進行投訴,監督電話:8105166,陽光服務熱線:96555,或者撥打政府服務熱線:12345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