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民金女士向本報反映稱,她之前從外地來青做小生意,2014年8月份的時候,位于重慶南路60號的地下室倉庫自來
水管爆裂,淹了1萬5千元的貨物。
金女士告訴記者:“我們是在重慶南路60號租房子做生意,就把地下室當成了倉庫,但是到了今年8月份的時候,我們地下室的水管爆裂了,把倉庫里的貨物都淹了,后來
自來水公司過來賠償 ,然后自來水公司又找了保險公司過來評估,最后說這些貨物可以賠給我6500元的補償金,但是卻一直沒給賠。”
金女士告訴記者,還有另外一家做生意的鄰居也同時被淹了。對于此事,記者聯系了太平洋保險青島分公司,工作人員表示當時是多家商戶一起參保,根據保單上面的相關協議,也只能是一起賠償,不能單獨解決,所以金女士只能繼續等待另一戶的協商結果才能拿到賠償。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潘立超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