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日上午,
云南省臨滄市云縣政府新聞辦就“
女學生被性侵案”作出通報說,當地對負有相關責任的四人作出了停職的問責處理。
據通報,在查處“女學生被性侵案”中,云縣縣委、縣政府啟動問責機制,對學校安全管理和監管工作負有責任的四人作出處理。具體為:
云縣教育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徐艷聲作為縣教育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對校園安全管理監管工作落實不到位,云縣紀委決定對其停職檢查;
云縣教育局安全辦主任李紹宏作為縣教育局主管安全工作的股室負責人,對學校安全工作監管不力,縣教育局決定對其停職檢查;
云縣民族中學校長陳和新作為學校主要負責人,督促落實學校安全管理責任不到位,縣教育局決定對其停職檢查;
云縣民族中學副校長羅金祥作為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失職失察,云縣教育局決定對其停職檢查。
此前云縣公安局明確表示:這是一起社會人員誘騙、脅迫女學生并實施侵害的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已抓獲2名,3人均為云縣本地人 ,屬自謀職業者和無業人員;犯罪嫌疑人許某某因身體原因,按規定作監視居住處理;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警方正在全力追捕中。新華
■新聞鏈接
“涉及女生80余人”為不實傳言 云南省臨滄市云縣政府新聞辦5日對“性侵女中學生案”作出第三次通報,稱目前流傳的“涉及女生80余人”“送往外縣給領導用”等說法是不實傳言;因涉及未成年人 ,案件細節不能公開。
通報表示,縣委、縣政府對查辦案件的態度是堅決而明朗的,不存在有意隱瞞的問題。“涉及女生多達80余人”“送往外縣給領導使用”等說法是不實傳言,希望廣大群眾不要信謠、傳謠;對故意造謠、傳謠并造成惡劣影響者,公安部門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此前,一位自稱學生家長的知情人表示,他從學校門口賣快餐的人處得知,許姓中間人下自習的時候用出租車來拉女學生,有的時候一拉好幾車。涉及的學生比較多,社會上兩個版本,“一個說法是20多個,一個說法是80多個”。他告訴記者,許姓女子只是中間環節,事情可能和當地一個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黃橋幫”有關。這些學生的“價格”不菲。“他們帶到的都是同一個酒店,叫溫州假日酒店,因為有一些老板在那里住著。價格社會上傳出來,8000到2萬塊。” 據新華社等
觀察
當事人失語,監管方包庇
去年平均不到3天就曝光一起兒童性侵案 女生被社會“大姐大”帶走遭性侵,校長性侵9名幼女長達11年,幼女被老師性侵感染性病……發生在未成年人身上的性侵案件頻發,影響之惡劣,幾乎到了讓人難以承受的地步。云南云縣校園性侵案近日告破,云縣政府新聞辦5日通報稱,相關工作確實存在漏洞,對涉及此事的不作為、慢作為干部進行嚴肅查處。6日上午,云縣政府新聞辦再次作出通報稱,對4名官員作出了停職的問責處理。
本該受到呵護的孩子們,卻屢屢受到傷害。記者調查發現,當事人“失語”、侵害方“恐嚇”、監管方“包庇”,已成性侵三大“保護傘”。
去年平均不到3天
曝光一起性侵案 云南臨滄市云縣政府新聞辦5日的通報稱縣委、縣政府對女學生被侵害案深感痛心,認為這暴露出相關工作確實存在漏洞,責成教育部門加強學校管理,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學校管理檢查和校園周邊環境治安整治,確保學生安全 。
6日上午,云縣政府啟動問責機制,對學校安全管理和監管工作負有責任的4名干部做出處理。新聞辦的通報稱,云縣教育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徐艷聲 ,云縣教育局安全辦主任李紹宏,對校園安全管理監管工作落實不到位,監管不力,被停職檢查;云縣民族中學校長陳和新、副校長羅金祥,督促落實學校安全管理責任不到位、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失職失察,被停職檢查。
近年來,“校園性侵”案被頻繁曝光。全國性公募基金會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相關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僅被曝光的性侵兒童案件就達120多起,平均不到3天就曝光一起。
“恐嚇威逼”屢屢成功
當事人往往“失語” 記者采訪發現,性侵案件當事人往往“失語”。2013年8月 ,在北京工作的程女士對安徽潛山老家幾個孩子說起“背心褲衩覆蓋的地方不許別人摸,不保守壞人的秘密”時,一個14歲的女孩突然揭發“楊老師小學三年級時侮辱過我”,揭開了安徽潛山天明學校校長楊啟發對學生長達11年的性侵案。而在這11年期間,曾有人向警方反映楊啟發性侵某女生,但當警方調查時,女孩父母態度冷淡、拒絕取證,使事情最終不了了之。
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婦兒心理法律咨詢服務中心曾在4年中受理兒童性侵犯個案29起,其中“私了”不成才公開的有7起,為孩子名聲及今后生活不愿控告的有9起。
廣東省政府督學鐘院生認為,長期以來,大家認為女孩子被侵犯是一種羞恥 ,會招致外人指責“不檢點”。因此一些受害人選擇緘默。要鼓勵受害學生舉報侵害人的不良行為,并防止她們受到“二次傷害”。
“恐嚇威逼”屢屢成功。江西瑞昌62歲代課教師陶表功以“批改作業”等逼學生就范;楊啟發利用教師身份向受害學生進行欺騙、恐嚇;云南性侵案受訪的一名學生說,許某某在當地是“大姐大”,不跟著去就嚇唬她們……
因為被嚇唬就跟著走,因為輔導功課就容忍被侵犯,因為被警告“不要告訴家長”就真的閉口不言……歹徒為何能“輕松”實施侵害?華南理工大學法學教授徐松林認為,性侵案件受害學生年齡普遍較小,自我防范保護意識較弱,一些年幼學生根本意識不到這是一種犯罪。
“內部處理”需要反思。一些學校在處理校園性侵案時,總有一種“家丑怕外揚”的“包庇”心理。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明說,因為“師德一票否決”,一些地方在處理校園性侵案時,總想“內部處理”,回避用法律解決問題,客觀上助長了一些教師實施犯罪時的僥幸心理。
防范校園性侵
不能止于“事后處罰” 專家指出,治理校園性侵,制裁犯罪者、追責監管人 、建立預防網、加強性教育缺一不可。只有防范的“天網恢恢”,受害兒童才敢說出“壞人的秘密”,校園性侵才能止于“事前預防”。
性教育亟待加強。山東東平初中女生遭性侵的學校校長劉美福表示,學校在青春期性教育方面還是空白。當事人的母親坦言:從小關于性的話題只字未提。首都師范大學教育學院性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張玫玫認為 ,有些家長覺得性是隱晦的 ,不能公開談。事實上,性教育越早越好。
法律要畫出“底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孔維釗、律師秦希燕等認為,與國外普遍嚴懲性侵兒童的做法相比,我國對性侵兒童的處罰力度相對較輕。應取消嫖宿幼女罪,凡是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一律定為強奸罪,加重處罰;同時應該杜絕一些學校的“包庇”思維,打消犯罪者的僥幸心理。
建立預防性侵工作機制 。專家指出,我國一些性侵害案件的處理僅停留在“事后處罰”上,應該建立事前預防、緊急救助到事后治療輔導的預防性侵工作機制 。“防范性侵害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一起參與,給孩子一個安全的成長環境。”據新華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