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中央批準,中央組織部2014年在全國范圍內啟動開展了領導
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工作,目前工作進展順利,取得初步成效。日前,中組部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就開展抽查核實工作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您介紹一下,中組部今年在全國推開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工作,背景是什么?
答:實施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是黨中央作出的重要決定,是加強領導干部管理監督、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重要舉措。因為報告事項中有相當一部分屬于家庭財產方面的內容,所以從一定意義上說,這也是中國特色的領導干部財產報告制度的探索。2010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修訂印發了《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要求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每年如實向組織報告婚姻、出國(境)、收入、房產、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14個方面的個人有關事項,自覺接受黨組織監督?!兑幎ā酚“l以后,各級組織人事部門連續4年組織領導干部集中填報了個人有關事項。但由于“只填報不核實”,一些領導干部對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態度不端正、填報不嚴肅,不同程度地存在漏報、錯報等問題 ;少數領導干部心存僥幸,不如實填報或者隱瞞不報。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報告制度的執行效果,使報告制度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約束作用衰減。
問:對抽查核實中發現不如實填報或者隱瞞不報的,如何處理?
答:如實向黨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領導干部必須遵守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從今年的實踐看,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對抽查核實結果的運用高度重視,把抽查核實結果作為領導干部對黨組織是否忠誠老實的重要標志,作為領導干部是否清正廉潔的重要依據,作為領導干部是否“帶病”的重要診斷,切實運用到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工作中。對填報不規范或錯報、漏報的,一律要求重新填報或限期補報;對未如實填報的,一律要求領導干部本人作出說明,并根據說明情況由組織人事部門干部監督和干部工作機構研究提出是否影響任用的意見;對有意瞞報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備干部人選;對發現違規問題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對涉嫌違紀違法的,將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處理。堅決維護報告制度的權威性和報告紀律的嚴肅性。
問:下一步,中組部將采取哪些措施深入推進抽查核實工作?
答:中央對抽查核實工作高度重視,要求做到真查實查,見到成效。下一步,我們將按照中央要求,進一步加大抽查核實工作力度,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認真總結推廣有效工作經驗,指導督促各地各單位全面實施擬提拔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制度,切實防止干部“帶病提拔”。二是針對未如實填報或者瞞報的組織處理問題,進一步研究制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結果認定和處理辦法。三是協調有關職能部門進一步推進信息化建設,讓信息查詢更快捷更準確。我們相信,隨著工作措施的不斷完善和推進,隨著有關職能部門信息化建設水平的提高,抽查核實工作在從嚴治黨 、從嚴管理監督干部方面將發揮更大的作用。據新華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