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2月1日訊(記者 郭玉華) 1日,記者從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局了解到,2013年本市經青島市醫學會鑒定
醫療事故共8起,按照市衛計委相關文件要求,2014年8~10月該局組織執法人員對2013年青島市醫學會鑒定為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和相關責任人進行了依法處理,完成對2013年發生醫療事故醫療機構和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處罰;各醫療機構對相關責任人也給予了行政處分或紀律處分。
在對醫療事故的調查過程中發現,個別醫院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診療規范的落實方面執行不到位,醫院的管理制度與法律法規的要求不一致;個別醫務人員法律意識淡漠,甚至醫院相關管理人員對法律知識掌握也不準確,醫療機構對電子病歷、打印病歷如何規范修改概念模糊,《病歷書寫基本規范》《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培訓不到位,存在超出時限隨意修改、未按照權限修改、已完成錄入打印并簽名的病歷擅自修改等行為。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