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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反腐成了年度熱詞,反腐勁風也在刮向更多與權力相糾葛的領域,其中就包括“紅包滿天飛”的
駕考市場。這些紅包,有學員奉送給教練的,也有駕校奉送給考試主管部門的,盡管“送”出了不少馬路殺手,也把全國各地的一些職權部門負責人“送”進了監獄,但很明顯,真正的駕考腐敗治根之舉還有待破冰。近期,公安部已表示將醞釀相關動作。
11月24日,公安部副部長黃明在河北石家莊調研時透露,公安部決定對駕考工作進行
改革,最大限度減少制度障礙和漏洞,從源頭上防止腐敗。駕考領域的腐敗已不是個案,今年1月份以來,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的27份裁判文書顯示,至少有11個省市出現駕考腐敗案件,駕考培訓環節和考試環節都成了滋生貪腐的土壤。業界專家表示,真正破解“駕考腐敗”還需要打破壟斷,完善現有駕培體系,切斷利益輸送的中間環節 。
11省區市駕考腐敗被披露 “要以堅強的決心、有力的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制度障礙和漏洞,從源頭上有效防止腐敗。”11月24日,公安部副部長黃明在石家莊調研車駕管改革工作時表示。
一年前,石家莊車管三所“窩案”被曝出,該所從所長到民警到協警,22人涉案落馬,石家莊駕考停了兩個月。
從媒體上看到公安部領導的明確表態,中國道路運輸協會駕駛員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范立非常欣喜。這位國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和交通安全行為資深專家,自稱每每看到有駕培領域的腐敗案件曝出,總會義憤填膺。
“這很可恨!”范立在電話里提高了語調。他說,幾乎在每次駕培方面的會議上,都會有與會者抨擊駕考腐敗問題,因為這樣的腐敗導致的后果是駕培質量沒法保證——“機動車用好了是個交通工具。用不好,就是殺人工具。”
讓范立痛心的是,駕培領域的腐敗并非是發生在石家莊的個例。
以“駕駛員培訓學校”為關鍵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共搜集到今年1月網站開通以來的27份有關駕校腐敗的裁判文書,這些案例涉及廣西、湖北、河南、遼寧、廣東、河北、山東、安徽、福建、四川、重慶11個省市自治區。
從案件類型來看,有5起是行賄案件,當事人都是駕校負責人,其中1人被判處4年刑期,其余幾人被判緩刑。
其余22起是受賄、濫用職權案件。這些受賄案件中,涉案數額百萬元以上的有3起,當事人均被判處10年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從涉案部門來看,案件既牽涉負責駕校資質審查、監管的行業主管部門 ;也涉及駕證考試的主管部門。
“這些部門里雖然都是些處級、科級干部,但權力太大了,一個地區掌握著幾千人、幾萬人的培訓考試 。有這個抓手就能拿到錢 。”范立說,駕考腐敗中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官小權大、無人監管,容易形成滋生腐敗的土壤。在他印象中,有些單位的干部不去競聘行政崗的處長職位,也要競崗考試員,“因為行政崗干巴巴的,什么油水都沒有。”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27份裁判文書中,能發現4起窩案的影子。除了熟知的石家莊車管三所一案以外,還有廣東省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隊車輛管理中隊12名民警被查,湖北恩施交管局駕駛人管理科科長、副科長、科目二負責人、科目三負責人、科目三考試員等5人被處理,安徽省淮南市公路運輸管理處駕駛員培訓管理科科長等3人被查。
“之前云南楚雄、廣東湛山都曾有過窩案。你想賺錢我也想賺錢 ,聯手尋租利益均沾。”范立認為,窩案接二連三發生,挖出一個 ,懲處一批,這只能治標。如何消除權力尋租的土壤,更為關鍵。
有人分紅有人吃回扣 駕考腐敗案中,究竟有哪些沒有堵住的漏洞?梳理上述裁判文書能發現 ,在考試之前的駕考培訓、駕校審批等環節 ,都存在利益疏通。
安徽省淮南市公路運輸管理處駕駛員培訓管理科科長宋某及其下屬被查原因之一,是因為他們從駕駛員分時培訓記錄儀及學員IC卡中收取回扣。
廣西河池市運管處主任肖某甲受賄一案與駕考的教材有關。由于駕考教材由河池市駕校與書商自行聯系購買,2009年初,秦某甲許諾每銷售一本駕駛員培訓教材就給肖某甲5元錢好處費,肖某甲答應了這場交易。之后,從2009年至2012年底,肖某甲利用手中職權要求各駕校到市運輸管理處統一“領取”了教材17萬余本,從中收取回扣85萬元。
另外,盡管《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任何國家機關、考試主管部門等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但上述裁判文書顯示,駕校“官辦”色彩并沒完全褪去。
廣東茂名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李天福被指控,在2007年期間利用擔任信宜市公安局局長的便利,指示手下干警從信宜市公安局下屬的駕駛培訓等公司套取30萬元人民幣私用。
這些類似情節,范立并不意外。“在一些地方,法律規定形同虛設。”據其介紹,2011年,他調研了十幾個省份后就曾發現,公安和交通管理部門舉辦駕校的情況仍然存在,表面上脫鉤了,其實暗地里仍有利益勾兌。“明脫暗不脫。根本原因還是利益驅動。”在寫給交通部的報告中,他亦曾提及該問題。
為了清除駕校中的官辦色彩,各地還曾進一步要求,在駕駛培訓學校任職、兼職或參與經營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徹底退出。但實際上,依然有一些地方和個人頂風而上。
考試各環節暗藏買賣 相比放寬審批駕校手續、收取教材回扣等方式,駕考腐敗的高發地帶還是在考試環節。
例如,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邏支隊駕駛員管理科科長杜某甲、遼寧省北鎮市公路運輸管理所副所長夏某某均因濫用職權使不合格的駕校學員通過考試被判刑。夏某某的一審判決書顯示,其通過偽造培訓資料、替考等手段,在未經培訓、考試的情況下為1500余名非北鎮市戶籍的駕駛員辦理準駕證。
從裁判文書來看,駕考的每個科目和環節都有可能發生腐敗。
湖北幾所駕校負責人鄭某、段某、向某的行賄案就是典型的例子。法院查明,三人都曾多次向恩施交管局駕駛人管理科科長、副科長、科目考試負責人等5人行賄。
他們的目的,就是希望為自己的學校多爭取學員考試指標,并讓自己的學員在考試中得到照顧。
這些賄賂都發揮了作用。向某的判決書顯示,他首先在考試指標分配等方面得到照顧,在校大學生學員在暑假想及時考試,都被受賄者幫忙解決,避免了學員積壓;在科目一考試預約中,檔案不全的也可以先預約,后補檔案;考試中一些原該通不過的學員也能全部通過。
恩施交管局駕駛人管理科的幾位考試科目負責人也都供述,自己會把受照顧學員安排在上午考試,因為“上午氣溫適宜,有利于學員考試”,而且對這些學員態度也會好一些。
更為夸張的是發生在石家莊的駕考窩案。學員按照每人300元的價格交“保過費”,必要時協勤、教練還會入場幫忙答題。
在范立看來,這些考試環節的貪腐案之所以能夠得逞 ,在于學員、駕校、考試主管部門之間有一條完整的利益鏈條 。
“我國很多學員的理念還不行。我在瑞典考察時注意到,有學員因為停車以后沒有向左探頭看后視鏡導致駕考沒通過,當場握著考官的手感謝他嚴格要求、對他的生命負責。咱們則是掏點錢希望盡早拿到駕照,再在路上學車。另一方面,考試環節不透明,有的不給點好處約考約不上。”范立說,這樣學員就與駕校之間就有了利益交換。
駕校則希望多拿到考試名額、提高合格率,這樣招生會越容易,利潤也越多。“很可笑的是 ,提高合格率,學校不是通過提高教練員素質、訓練質量入手,而是從考試環節入手,兩者的主次位置倒換了。”范立說,駕校到相關部門的利益聯盟由此形成,加之外部監督虛置,最終導致腐敗產生。
駕考改革須先打破壟斷 駕考腐敗中,教練員吃拿卡要等顯性腐敗也是路人皆知。“學員不敢得罪教練,你要理解這種心理。討好的話一般就是買煙、送卡、送茶葉。大家都這樣。干導游的送門票給他。”山東某地一位剛拿到駕照的學員曾多次和同伴湊錢為教練買煙,他這樣解釋自己的初衷。
另一位學員向記者回憶,她的教練剛剛買了一輛新面包車,需要一個儲物箱,就主動問起這位學員“平時工作中是不是接觸到這個”。“一聽就知道教練什么意思了。我說行,給你找找。去超市買了一個最貴的。”
“我們駕校‘收一罰十’,學員拿到駕照后會回訪,如果有教練收禮,會做出相應處罰。”接受記者采訪時,青島某駕校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不過,她同時補充說,“教練太多了,十個人十個思想,也不能完全控制,只能說大方向是好的。”
“我是1975年通過的駕考,送煙、送水都沒有,考官在那里,是兩袖清風。”范立認為,當下教練員的吃拿卡要是在2004年前后駕校進行市場化轉型后逐漸出現的。這些年來,已經成了一個“傳統”。
他認為,這主要還是由于缺乏有效監管機制,教練員又只有準入機制沒有退出機制。
針對這種情況,四川省等一些地區也開展了整治活動,例如責令吃拿卡要的教練員停教6個月等。但在范立利看來,這些只是“治標”措施,真正破解“駕考腐敗”還需要打破壟斷,完善現有的駕培體系,切斷利益輸送的中間環節。
當這位見識過行業種種亂象的專家,看到黃明在調研時提到要推動駕駛人培訓考試改革的措施時很認同:“已經到了必須要糾正和捋順的時候了。開駕校校長會,校長們把責任推給考試部門 ;考試部門把責任推給駕校。到底誰的責任,都應該深入分析分析。”
本月,我國機動車駕駛人數量突破3億人,預計未來10年,駕駛人仍將以每年2000多萬人的速度增長。這加深了范立的憂慮——“再不改,只能產生越來越多的馬路殺手。”
其中,被給予厚望的一個改革舉措是打破“考培合一”壟斷模式的自學自考。但石家莊市交管局宣傳處張華警官向記者解釋說,受限于現有規定中的課時、場地、教練員等因素 ,駕照直考破冰仍有相當難度。
“現在媒體都把黃部長的講話解讀為‘自學自考’,其實目前更具有操作性的是自主約考。真要實行,可以切斷駕校與考試部門之間的利益鏈。”范立告訴記者,公安交警部門通過在網上公布考試的名額和考試時間,學員可以直接在網上進行預約,將考試名額的決定權交給學員,實現公開、公平、公正。目前紹興市和深圳市已經進行了這方面的嘗試。
同時,他也強調,破解“駕考腐敗”既要打破車管部門的壟斷地位,更需要監督部門突破常規的監督以及所有駕駛人的配合。
文 記者 朱艷麗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