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王 原 報道
本報濰坊11月20日訊 在近年濰坊、青島試點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基礎上,山東將分步推進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推進中小學校去行政化。記者從11月19日—20日召開的全省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工作現場會上了解到,山東將推進包括該項內容在內的七項改革。
據介紹,七項改革分別為深化課程教學改革、改革考試招生制度、完善教育評價制度、推進中小學校去行政化、優化教師管理和培養培訓、創新社會力量辦學體制和構建社會參與監督體制等。
打破原來的行政級別代之以“職級”,這是校長由“職務”向“職業”的實質性轉變。我省將中小學校“摘官帽”改革擴大至煙臺、威海、菏澤等市。建立完善以職級制為核心的校長管理體制,合理確定校長職級序列;在試點地區建立健全校長選聘機制,實行校長任職資格制度;現任校長擬保留原有行政級別,納入檔案管理;建立校長任期交流制度,校長一屆任期3—5年,在同一所學校任職原則上不超過兩屆任期;試點建立校長職級薪酬制度,擬根據校長職級確定績效工資標準,績效工資包括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同時,落實中小學校長負責制,賦予校長在副校長提名、中層干部聘任、教師聘任等方面的用人權;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建立健全校務委員會制度、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家長委員會制度。
社會廣為關注的改革考試招生制度方面,我省將進一步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逐步將藝術、體育和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的實驗操作技能納入考試內容;健全綜合素質評價制,改革高中招生錄取方式,完善優質高中招生名額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辦法;建立職普統一、學生自主報考、學校自主錄取、服務高中階段學校的考試招生錄取機制,建立高中階段學校(含技工學校)統一的招生錄取工作平臺。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