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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對涉事司機進行訊問。(警方供圖)
齊魯晚報滕州11月19日訊(記者 張冬梅 通訊員 王本圓) 17日下午,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交管科的民警發現,一名男子將自己的駕照分數賣給一名貨車車主。查實情況后,民警對兩人實施行政拘留,這是滕州首次出現駕照
買分賣分者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17日下午4點多,男子張某到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交管科違法處理大廳找民警查詢自己一輛魯D大貨車的違章記錄。當民警陳文娟告知他被扣了10分后,他就開始自言自語,表示自己的B2證扣得太多了,得想想辦法,然后隨意問了民警幾句后就離開了大廳。
十多分鐘后,張某又回來了,他帶了一名劉姓男子前來,然后表示要處理違章。“由于下午人不多,所以我對他特別有印象,于是立即警覺起來。劉某自稱是張某的親戚,對于車的信息劉某記得很清楚,但我突然問起張某的名字時,劉某竟說不上來。”事后,陳文娟說,“這很明顯,劉某說謊了。于是我就通知了其他同事將他倆帶到辦公室訊問。”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交管科的民警黃淼介紹,他和交管科科長王本圓分別對他倆進行了訊問,發現兩人說的很多信息都對不上,后來,經不住訊問的兩人分別承認自己撒了謊,張某說自己以1分80元的價格買了劉某5分。
于是,民警便將二人送到了龍泉派出所。“我們現在嚴厲打擊這種買分賣分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他們向民警提供虛假證言,影響民警依法進行交通違法處理,所以兩人均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罰款200元。”黃淼介紹說,“希望廣大車主引以為戒,增強法律意識,不要在不經意間就觸犯了法律。”
記者了解到,在現階段,治理機動車駕駛證“買分賣分”違法行為普遍存在取證難。因為“電子警察”只能拍到車型和車牌號,無法辨別駕駛人是誰,所以處罰時,只要帶著有效駕駛證就可辦理。只有現場處罰可以直接扣當事駕駛員的分。
對此,記者咨詢了一名資深律師,該律師建議國家需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提高違法與失信的懲處成本,如果買賣分者一旦被發現,即注銷駕照,且在若干年內禁止申請。這將會在法規上,首先給“買分賣分”劃定紅線,產生威懾力。有了處罰措施后,還須解決“買分賣分”的取證問題,這就需要對“頂包”者出臺相應的技術甄別辦法,以便窗口部門可以核實前來處理違法的駕駛人和違法當事人是否一致。比如說,對于一些頻繁存在違法行為的車輛,一旦有多名當事人前來處理車輛違法行為,窗口應有嚴格的問詢、比對程序,以提防“頂包”扣分。
找人代扣分可拘5至10天 國家明令禁止駕照分數的買賣,不論你是鋌而走險去“買分”,還是跟親戚朋友“借分”,甚至你自己“賣分”,都會面臨5-10日的行政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被行政拘留丟面子不說,出來之后單位有權解雇你,以后萬一你要考公務員,政審這關肯定過不了,如果你要出國,基本被拒簽。
賣分背后的各種隱患: 1 .影響買車險和年審賣分給別人,此人的違章記錄就會在你的檔案里顯示,嚴重的話會影響到你買車險的價格,同時還會影響你的車以后的年審。
2 .可能會替他人承擔法律責任如果買分的人在違章的同時,還涉及肇事逃逸等嚴重違法行為,那你有可能因此承擔部分法律責任。
3 .影響更換駕照按法律規定,駕照在6年有效期扣分均未達到12分,可以換取有效期為10年的駕照。要是你賣掉了你的12分,以后換駕照就麻煩了。
4 .違法拘留從法律意義上講,“賣分”屬于妨礙公務。對于涉嫌買賣駕照分數的駕駛員,交警部門可以妨礙公務罪對其論處。
駕照分買賣火,“分蟲”月入3萬 闖紅燈扣6分,酒駕扣12分,超速50%以上扣12分……新交規實施后,很多司機感覺駕照分越來越不夠扣了,買賣分行情也跟著看漲。對此,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加大對違法圖片的審核力度,核實前來處理違法的駕駛人和違法當事人是否一致,打擊非法中介,遏制“買分賣分”現象。
在此背景下,倒賣駕照分的“分蟲”作案手法也日益隱蔽,他們一般在各交通執法站附近,伺機攬客買分賣分,賺取非法暴利。甚至有“分蟲”稱,交規越嚴格,他們的利潤就越大。
孫蘭(化名)是北京一名駕照銷分中介,她的業務包含低價收購全國駕照分,為車主代辦違章、繳罰款、銷分。她稱“駕照分就是國家免費給的錢,賣兩次就賺回考駕照的成本了。”而在她的名片上,她這樣為自己的生意做廣告:“每年都有12分不賣就浪費了。”對于賣分,她的行情是9分600元,對于買分,她自稱1350元買9分,如此能從中賺750元,利潤率超過100%。
在淘寶網上,有一家店提供銷分服務,每天都交易約5筆,成交金額都在1500元左右。照此估算,這家店每天收入近4000元。孫蘭稱,自己賺不了那么多,但也表示,“如果生意好,每個月賺3萬不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