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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都市報11月18日訊(記者 魏海洋) 11月18日,市教育局印發了《青島市0~3歲嬰
幼兒教養指導綱要(試行)》文件,從教養理念、教養方法等方面進行介紹,涵蓋新生兒、2~3個月、4~6個月、7~9個月、10~12個月、13~18個月、19~24個月、25~30個月、31~36個月的嬰幼兒的教養方法,內容非常具體。
“為了加快推進島城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試點工作,提高早期教育指導機構服務質量和嬰幼兒家長(看護人)的科學育兒能力,我們研究制定了這個綱要。”18日,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個綱要將是早期教育指導機構科學開展教養指導活動的依據,也是嬰幼兒家長(看護人)科學育兒的指南。據悉,市教育局出臺的這個綱要將作為當前早期教育指導機構從業人員、早期教育指導管理和教研人員培訓的重要內容。
記者從綱要中看到,針對新生兒到36個月的嬰幼兒都有詳細的教養內容和要求,涉及9個
年齡段。另外,綱要中還有嬰幼兒各個成長階段的觀察要點,觀察要點涉及發育與健康、感知與運動、認知與語言、情感與社會性等方面。這些要點能夠為家長們提供參考,了解自己的孩子是否屬于正常發育。
市教育局對早教機構和家庭環境內的教養也提出了實施要求。其中,要求教養指導人員制定科學的教養方案,一項內容的活動時間不宜過長,活動方式要靈活多樣。教養環境要便于嬰幼兒自如爬行、獨自活動、與同伴一起活動等。室內外設施和用具安全無毒、擺放合理、取放方便。戶外時間要隨嬰幼兒的月齡增加逐步延長。針對家庭,則要求天氣晴好時,多帶嬰幼兒到空氣新鮮、綠化充分的戶外場所活動,堅持日光浴(弱日光,可在樹蔭下進行日光浴以保護視網膜)和空氣浴。春 、秋等傳染病高發季節,盡量避免帶嬰幼兒到人口密集的場所活動,避免交叉感染。尊重嬰幼兒個性,鼓勵其嘗試自己做事。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