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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都市報11月18日訊(記者 林偉萍) 近日,新華社一則《一年僅
居民生活電費“ 附加”了 270億元?——追蹤水電費油價“
附加費”》報道,讓“附加費”成為市民討論的熱點。18日,記者采訪了解到,包括青島在內的山東省居民生活用電中,電費也含“附加費”,共有5項,合計4.63分錢。但5項收費均為行政事業性收費或政府性基金,不在財政部將清理的民生資源“附加費”之列。
18日,記者從山東省物價局文件魯價格發[2011]201號文件查到,青島市目前居民生活用電每度電費中共包含5項“附加費”,合計4.63分錢。具體為農網還貸資金2分錢、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0.7分錢、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1分錢、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0.83分錢、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0.1分錢。
“以前還沒注意到電費‘附加費’這一說,看了新聞仔細一算,自己每個月‘附加費’都交20多元呢。”家住嶗山區勁松七路某小區的市民王軍說到。記者從王軍收到的繳費短信上看到,11月份,他家抄表數起碼為 6658.00,止碼為7101.00,共用電443度,電費264.43元。按照每度電中“附加費”4.63分錢計算,王軍11月電費中,附加費約為20.51元,占比7.8%。
不過,省物價局工作人員說,電價里的“附加費”是省物價局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華北電網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1〕2619號)的規定,對我省電價進行調整的,文件中明確銷售電價收費標準以及所包含的附加項目。此外,記者看到,用電用途不同,每度電所含的“附加費”也大不相同。例如,農業生產用電中附加占比最少,每度電費中僅包含農網還貸資金以及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兩項,附加費總計2.7分錢等 。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其他用電電費中附加占比最高,但省物價局文件中也給出了部分“優待”。文件顯示 ,農業排灌、抗災救災、中小化肥生產用電,所用電價降低2分錢農網還貸資金執行;采用離子膜法工藝的氯堿生產用電,所用電價降低1.42分錢執行。
17日,財政部回應“附加費”問題稱,接下來進一步清理規范民生資源類在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同時,對于未列入財政部目錄清單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拒繳。
此外,有市民質疑說,島城現在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2.5元,其中包含污水處理費0.7元,那這0.7元污水處理費是否屬于附加呢?18日,記者從市物價局了解到,水價每立方米2.5元是個綜合水價,是包含水資源、水運輸以及污水處理等各個環節的費用。“市民繳納的自來水費用收上來之后,每立方米水價中有 0.7元是要給污水處理廠的,在公示表格中標明污水處理費用,是想讓市民更好地了解水價的用途,并非附加費用。”該工作人員解釋說。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