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任北戴河供水總公司總經理馬超群(中)在接受采訪。(資料照片)
■核心提示 一只“水老鼠”的“威力”有多大?
河北省北戴河供水總公司總經理馬超群家中的財產顯示:現金1.2億元,黃金37公斤 ,房產手續68套 。現金藏于床下 、藏于柜中,甚至用整間房來藏,這樣的官場“鬧劇”已不是第一次上演,但每次都令人瞠目。貪官家中頻現“藏金閣”的
背后,有著怎樣的貪官心態?又有著怎樣的制度缺陷?
酒店想通水,得上貢500萬 企業落戶北戴河,需要通水,得掏錢;給的錢少,立馬斷水,企業就得關停——馬超群就憑著這樣“黑社會”式的手法,在當地“無法無天”。
馬超群,當地人稱“馬矬子”。作為北戴河供水總公司的總經理 ,他不僅負責北戴河區 、南戴河旅游度假區和北戴河新區的日常供水,還負責暑期中央領導、中外游客的安全供水工作。
“貪婪跋扈、嗜財如命”的馬超群,利用手中掌握的權力和資源瘋狂斂財索賄。不管是民資興辦的企業、酒店,還是在北戴河的一些中直部門,只要是通水管,馬超群都敢伸手要錢。
“誰的錢他都要收,哪兒的錢都敢要。”一位熟悉馬超群的當地干部反映,“不給錢就不通水,給錢少了就給你斷水。”
北京的某家企業要在北戴河辦餐飲酒店,當酒店開始要接水時,馬超群就“獅子大開口”,直接索賄要300萬元,隨后又漲到500萬元。企業在無奈之下,將其索賄過程錄音,隨后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正是這一案件,導致這只“水老鼠”浮出水面,多年來的貪腐斂財黑幕也被揭開。
現金、金條、房產,該藏哪兒? 把錢藏在哪兒?這是許多貪官碩鼠們最頭疼的問題。據稱,馬家的床底、家具里全是一捆一捆的現金、一包一包的金條。而近年來,像馬超群這樣把大量的現金藏匿在家中的貪官并不少見。
呼和浩特市鐵路局原副局長馬俊飛因1.3億元的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死緩。在庭審中,馬俊飛表示在位時最頭疼的事情就是“把錢藏在哪兒最安全?”為此,他先后在北京、呼和浩特買了兩套房產,專門用來藏錢,成為名符其實的“藏金閣”。
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家中搜出現金折合人民幣2億余元,成為新中國成立以來檢察機關一次起獲現金金額最大的案件。為清點這些現金,16臺點鈔機當場燒壞4臺。
除現金、金條外 ,貪官們藏的東西“花樣繁多”。內蒙古自治區原副秘書長武志忠,以其家人的名義在國內擁有房產33處,在清查財產時,僅房門鑰匙就裝了滿滿一提包。巨貪令人震驚,“蠅貪”也不示弱。河南省五頭鎮一民政所所長住處搜出200多本存折。該所長依靠這些存折和偽造的領款憑證,非法套取群眾的危房改造補助金。
拆除“藏金閣”:
“晾曬”官員財產,逼窄貪腐空間 中央禁令越來越緊、反腐風潮越刮越勁,“家”似乎成為一些貪官藏匿腐敗最私密的領地,這背后有著貪官的僥幸和觀望:一方面不東窗事發,一般不會查抄家里 ;二是想等待時機“洗錢”,將資產合法化。
官員家中“藏金閣”頻現,更折射出當前官員財產尚未“陽光化”的現實。
領導干部個人事項申報中,最重要的就是官員財產申報。而如果“只有申報沒有公開,也沒有監督”,其效果必然大打折扣。
近年來,我國多地進行領導干部財產申報試點,但許多規定并未擺脫缺乏公示和監督的弊端。往往是上面發個表填一下,然后在內部網上公示一下,大家都心照不宣地填寫符合標準的收入,互相默認。公眾缺乏了解官員申報情況的途徑,監督流于形式,很難真正發現問題。
推進官員財產申報與公開制度,進一步逼窄官員貪腐空間。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建議,加強對申報情況的抽查,及時將抽查結果向社會公開。
廣東省委黨校副教授張長明指出,要讓官員財產真正晾曬在陽光下,應搭建官員財產公示的核查監督體系,并讓老百姓參與監督。
還有專家建議,在《刑法》中增設不如實申報財產罪,讓違反申報規定的官員除了承擔黨紀處分外,還要接受刑事處罰。
此外,河北省委有關領導表示,從通報的情況看,有些干部腐敗已經到了肆無忌憚的地步。一個區的供水公司總經理,貪腐數額如此巨大,這樣的貪腐行徑就發生在群眾身邊,民怨沸騰,“不查不抓,天理不容”。河北省紀檢機關相關領導表示,在這些“小官巨腐”案件中,一些人貪贓枉法 、以權謀私涉案金額巨大,動輒上百萬、上千萬甚至上億元,反映了在權力監管方面,“小官”也有大權 、特權 。這些所謂的“小官”,有的掌握著特殊資源,比如供水、國土、教育等,有的控制著壟斷行業,比如車管、醫保 、電、氣等,有的是一把手,在所轄區域和行業“具有絕對的權力”,時刻面臨著各種誘惑腐蝕。對這些所謂“小官”的監督,相關制度不夠完善,有時即使有監管也顯得疲軟乏力,導致“小官”蛻變為巨貪。
據新華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