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給兒子買的
婚房,現在我都當爺爺了,房子還是沒住進去。”10月29日,膠州市
半島藍灣小區業主撥打本報熱線83982811反映,半島藍灣小區的購房合同上寫的2013年6月份交房,但是時至今日,過了近1年半始終沒有拿到新房鑰匙,讓業主們非常無奈。
講述:錢交了,房子呢? “我2012年5月交的房款 ,這都快三年了,房子還是沒見到。”10月29日上午,記者見到了趙先生等業主,趙先生告訴記者,這套房子是他打算買給兒子的婚房,由于房子各方面條件不錯,所以他很快就完成了付款 ,但是他萬萬沒想到,錢付了,住新房卻遙遙無期。“我現在都當爺爺了,我兒子的婚房居然還沒交房。”趙先生無奈地說。
趙先生回憶稱,2013年6月,到達合同上的交房時間的時候,他們曾經催問過開發商,但是對方提出要延后交房,從2013年9月30日,拖延到2013年12月30日,“直到今天,他們說10月30日交房,今天是29日,我就要去問問他們,到底明天交不交房。”趙先生說。
回應:今年內就能交房 隨后記者跟隨業主來到了半島藍灣售樓處,售樓處的楊經理告訴記者,他們延期交房是有原因的,在建設過程當中,他們與之前的建設方曾經就結算問題產生糾紛,所以工程曾停滯了長達一年的時間,期間他們一直在試圖解決問題,直到后來才繼續開工。“目前工程已經基本結束了。”楊經理說。
雖然楊經理給出了解釋,但是業主們卻很難接受,業主楊女士表示,業主被這樣的說辭“哄”回去好多次了,要求開發商必須給出明確的交房日期。楊經理表示,他們的工程已經基本結束,只要完成驗收就能交房,“不驗收就將房子提供給業主是對業主的不負責任,我們只能等驗收完成。”楊經理表示,預計在2014年年內就能交房。
調查:各種驗收還未做完 對于楊經理的說法,業主們還是很難認可,業主楊女士當場撥打了規劃局工作人員的電話,從通話中記者了解到,工作人員已經來進行過驗收,有消防通道等設施存在問題,需要繼續整改,下次再進行驗收,但是處理驗收問題需要7個工作日內,所以10月30日交房是不可能的。“10月30日交房就不可能了,又被開發商騙了一次。”業主們無奈地說。
隨后,記者也聯系了建設局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經調查后回復記者,半島藍灣小區的房屋還未交工,所以無法進行單體驗收,需要等交工之后才能進行。相關單位的回復讓業主們非常失望,“等這些都弄完了也不知道什么時候了。”一名業主說。
爭議:違約金難談妥 因為開發商始終未能拿出具體日程等細節,許多著急的業主也提出希望能夠提高違約金的數額,“原先的合同上規定的賠償額只有萬分之一每日,這個數太少了。”一些業主提出,希望能夠提高違約金的比例,萬分之一的賠償在他們的貸款利息等支出面前十分無力,一些業主也提出希望能夠提前結算違約金。
據了解,違約金的賠償并沒有統一標準,業主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法院認定實際損失高于違約金,一般會判決提高違約金的數額。
10月29日下午,記者再次聯系了楊經理,楊經理表示,他們的負責人已經與政府相關部門進行過溝通,爭取盡快完成驗收并交房,對于業主提出的違約金問題,他們已經向公司上級部門反映,需要等待答復,另一方面,因為違約金是日結算,如果提前結算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我們在膠州也不止一個項目,是不會扔下業主不管的,我們會盡快給業主一個滿意的答復。”楊經理說。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