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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10月29日消息 家住33樓的業主因為家住頂樓,一到下雨天家里就成了“水簾洞”。業主自力更生,打算自己出資進行防水處理,在房頂上加蓋一個小屋,以保防水的長期性。近日,市南區
城管云南路中隊接到一起云南路某小區樓頂平臺正在搭建違章房的投訴舉報電話后,執法人員立即趕到現場了解情況并責令其停工。
近日,市南區城管云南路中隊接到一起云南路某小區樓頂平臺正在搭建違章房的投訴舉報電話。接到舉報后,執法人員立刻趕到現場了解情況,在小區33層樓頂拐角處發現一處正在施工的違法建筑,地基已建好,違法建筑的物料擺滿樓頂,施工人員現場施工忙的不亦樂乎。執法人員立即對現場依法進行責令停工,并與施工負責人溝通后,找到了該建違章房的房主王某,據該房主稱,因自家在最頂層,下雨天經常
漏水,故自己出資進行防水處理,打算在房頂加蓋一個小屋,以保防水的長期性。
看似合理的解釋,執法人員從宣傳相應的法律法規入手,告知當事人,樓頂平臺本就是樓座的公共場所,因房屋漏水進行防水工作本是理所當然,但絕不能因一己私欲而加蓋違章房屋,侵犯他人利益。如果蓄意建設,一切后果、損失將由當事人承擔。
通過一番耐心說服教育,當事人已漸漸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執法隊員明確告知當事人,對房屋漏水進行防水處理表示理解和支持,但對私建違章房的行為必須嚴厲制止,立即整改。在執法隊員依法強制下,該居民現場拆除了正在搭建的違章房地基,當事人也表示不再搭建違法建筑,只對樓頂地表面進行防水處理。
文
宮昌樂 通訊員 周玉蘭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