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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10月27日消息 國慶長假后,天氣逐漸變涼,大風天氣逐漸來臨,部分經受不住大風考驗的戶外破損廣告逐漸“登場”。為進一步規范戶外廣告管理,杜絕高空破損的廣告給過往行人帶來不安全隱患。青島
火車站區域聯合管理辦公室近期內對轄區內戶外廣告進行了專項整治,部分經受不住大風考驗的破損廣告成為目前整治的重點。
今天上午10點,執法人員在巡查中發現位于火車站廣場東側蒙陰路與湖北路口“明珠海港大酒店”樓體上一處30平方米的戶外廣告已經被大風吹的嚴重破損,破損的廣告噴繪布像破抹布一樣,在風中搖擺,矗立在火車站出站口東側處,嚴重影響了火車站的視覺景觀,對島城形象有很大的影響。執法人員找到了該酒店趙某,要求其迅速聯系戶外廣告設置的負責人,責令其限期整改,修補該破損廣告,同時,將面臨1500元以上罰款。
記者了解到,目前執法人員對轄區內的戶外廣告設施進行了逐一調查,從調查情況看,主次干道兩側設置的戶外廣告,有11處存在設置不規范、陳舊破損、檔次低劣等現象,有7處未經主管部門審批,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戶外廣告,有損城市規劃和整體市容環境,屬于此次清理整頓的范圍。
大風季節來臨,
城管部門在此提醒戶外廣告責任單位和業主,請及時檢修或加固戶外廣告設施。《青島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戶外廣告、臨街畫廊、櫥窗、廣告欄、霓虹燈、電子顯示屏、牌匾、燈箱、雕塑等,應當與街景協調,保持整潔、牢固、美觀。破損殘缺、不潔的,有關責任單位和個人必須及時整修或者拆除。”違反規定的,由城管監察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按照每平方米50元處以罰款。
文
宮昌樂 通訊員 周玉香
[編輯: 王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