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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斌 “交通罰沒收入罰的都是老百姓的錢,這個數據有什么涉密的嗎?”針對此次曬賬公安局沒有公開交通罰款,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表示有疑問。10月18日,記者相繼采訪廣州市財政局兩位副局長,他們均未表示交通罰款因涉密可以不公開。不過其中一位副局長表示,公安局的交通罰款不返還給公安局使用,都會上繳財政。(10月19日《南方都市報》) 與去年一樣,廣州市公安局以涉密單位為由沒有公布財政決算報告全貌,只公布了“三公”經費、會議費等部分數據。以“涉密”為理由不公開交通罰款,誰都不會相信,也不具備任何說服力,這一方面違反相關法律,另一方面也違背了公眾的知情權。通讀《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相關規定,交通罰沒收入“涉及國家秘密”,都毫無根據。公安局該保密的數據要保密,但交通罰沒收入是老百姓的錢,數目有多少,流向如何,不應再保密范圍之內。
為何交通罰款不給予公開?有關人士分析認為,這筆錢金額很大,又不歸公安分配使用,可能擔心公布后引起輿論誤解。金額很大,恐怕是必然的,現在車那么多,而罰款的機會又那么多,停車可能罰款,超速會被罰款,闖紅燈會被罰款,交通罰款想必也不會是個小數目。然而,這顯然不是不公開的理由。
交通罰款的數額再大,也是老百姓的錢,老百姓都能夠接受。公眾之所以想要公開這筆交通罰款,就是想知道這筆錢究竟會花在什么地方。雖然我們也知道,收支兩條線,這筆錢可能不返還給公安局使用,都會上繳財政,但沒有公開,就無法完全信任。鑒于此,至少應該做到:其一,每年交通罰款的具體數字是多少,應該每月公布一次,讓公眾清楚;其二,這筆錢究竟放在了什么樣的帳戶里面;其三,這筆錢如何使用,誰能夠決定使用;其四,是否全部上交了財政。
開車被罰款,是常有的事,對此,公眾也已經認可了。但交通罰款不應該成為“秘密”,要及時公開,哪怕公開的數額再大,公眾也能夠接受。用句通俗的話來說,公開交通罰款,天塌不下來,公眾有權知道交通罰款的全部信息 。別再以“涉密”為理由不公開了,廣州如此,全國其他地方都該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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