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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0歲的崔國光,16年前因為自己與用工單位產生糾紛,于是,自學
法律不請
律師自己應訴。隨后,崔國光與原單位產生集資糾紛,為了維權,他起訴了原單位,法庭上與對方律師唇槍舌戰,最終連本帶息要回了139000元。
看了半輩子文藝類圖書的崔國光開始喜歡上了法律條文,一頭扎進法律圖書里,越研究越覺得有味道,“我們身邊遇到的所有糾紛,幾乎都可以從法律中找到妥善解決的方法,這就是‘法’的魅力!”截至目前,自學了16年法律的崔國光先后免費以公民代理的方式接了50多個案子,基本以“贏”的結果給委托人一個公正的交代。
接各類案子,他跑在維權一線 13日上午11時許,記者來到位于蘭山區東關(原臨沂衛校西)的崔國光家里,已是滿頭白發的崔國光正在書房整理自己代理的離婚案子,書架上整齊擺放著法律類書籍,書桌上擺滿了法律書籍、案件文案。“我手頭上現在接了3個離婚案子,由我以公民代理的方式為當事人維權。”崔國光說,他接的離婚案多在農村,婚后丈夫外遇后要求與原配離婚,而夫妻倆的房屋、承包地大都在女方公公名下,這種情況往往是女方沒有過錯卻要被掃地出門,得不到任何財產。
這類案件,出于微薄的律師費,一些律師不愿代理,崔國光卻從不拒絕,“一方面我對受害方很同情,另一方面我對法律有著濃厚興趣。”崔國光認為,夫妻倆沒有分家,一家人的財產就屬于共同財產,即便離婚,女方理應分得一定份額的財產。
現在,崔國光不但代理合同糾紛、借款糾紛,還代理離婚糾紛、勞務糾紛等案子,以公民代理的方式免費接案子。
兩次為自己維權,贏了官司 要說現在崔國光為什么這么癡迷法律,不得不提16年前他自己遇到的糾紛。
1998年,在羅莊一民企工作的崔國光被外派到新疆拓展業務,在新疆一忙就是一年,“工資算上業務提成,一年9萬多元,單位遲遲不兌現。于是,我就壓了等額的貨款,原單位就到法院起訴了我。”崔國光說,他為單位效力拿薪酬和提成都是事先商定好的,堂堂正正的事去了法院他也理直氣壯。
于是,崔國光開始研究《勞動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類書籍,不為自己請律師,自己應訴。最終,崔國光維護了自己正當的合法權益。
1997年崔國光所在的原單位被兼并,2000年,崔國光開始向原單位索要自己先前交納的集資款未果,“法官提醒我說,已經過了3年,超過了訴訟時效,建議我放棄。”執拗的崔國光并沒有放棄,訴訟時效應該是在當事人得知權益被侵害時算起,而且單位的集資款說好了有利息,集資時并沒有約定本息返還的時間,法院接受了崔國光的訴訟請求,最終,原單位欠崔國光25000元的集資款,連本帶息一共歸還了他139000元。
自此,崔國光開始認識到,法律是公平的,于是對法律產生了濃厚興趣,也因為自己的兩個案子,崔國光在臨沂法律界小有名氣。在此之后,不少親戚、朋友以及陌生人找到崔國光,希望由他幫著維權,通過法律解決各類糾紛。
熟讀百本各類法律條文 54歲開始接觸法律的崔國光,家里擺著100多本法律類書籍,除了替人維權,他基本泡在家里的書房以及圖書館法律類書籍專柜前,津津有味地閱讀。每一部新法出來,崔國光都會第一時間去購買。
從小喜歡看武俠、言情類小說的崔國光,50歲時眼睛近視達 800多度,“1998年前,一聽‘法律’二字就覺得枯燥乏味,更別說去看法律書籍了。”現在的崔國光卻對各類法律法規情有獨鐘,“法律是不會說話的法官!”
學法16年時間,崔國光直言,他一個退休的老人,一沒錢二沒勢,替人維權從不送禮,該贏的官司輸不了,任何人包括法官也要守法,中國的法律很健全也很公平。
現在,已經70歲的崔國光依然沿襲了一直以來的作息習慣,每天分析各類受理案件、看法律類書籍到凌晨,第二天早上6點準時起床。因民訴法修改,崔國光老人正在積極考領法律工作者資格,爭取為更多的人提供幫助。“活動活動筋骨,更好地學法、懂法、用法,法治社會從我做起。” 記者 車少遠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