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為做生意賠了錢,山東省濟南市章丘一男子竟然想到挖人墳墓,盜取骨灰盒,以此威脅墓主親屬敲詐錢財,沒想到敲詐未成,卻把自己送進了深墻大院。近日,章丘市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敲詐勒索案,被告人李美田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四千元。
一場事故讓他怨恨
2013年12月,章丘男子李美田騎摩托車,撞倒了同村村民東子,東子頭被撞傷。李美田立即帶他到醫院做了檢查和治療。事后,東子要求賠償損失。李美田認為他已經盡到了救治義務,不愿支付賠償,東子便整天在村子里跟人說這事。這可激怒了好面子的李美田,雖然最后賠償一事不了了之,但李美田對東子的不滿由此而生。
2014年2月,李美田在給母親上墳時,看到不遠處是東子的姐夫張東平的墳墓,心想“這次可找到報仇的機會了”。
第二天,李美田從家里拿來鐵鍬和手套,挖開張東平的墳墓,邊挖邊說:“敢訛我錢?我挖了你家墳。”他轉念一想,自己生意賠了錢,手頭正緊,不如趁機訛東子一下。于是,李美田留下一張寫著銀行卡號的紙條,要求拿3500元換回骨灰盒。
連盜兩墓終被抓
李美田在家苦等了兩天,不僅沒見著錢,反而聽村民說張東平家人報了警。這著實讓李美田嚇了一跳,可想到自己留的電話是在街上的流動營業廳買的,銀行卡是路邊地攤買的,都不是實名購買,警察無處可查,這才松了口氣。
雖然這次沒成功,可李美田發現了這個“來錢快”的法子,他打算再次出手。3月的一個深夜,李美田轉悠到歷城區的一片墓地,隨便找了一處墳墓盜走了骨灰盒,并以相同的手機號和銀行卡號索要錢財,并寫下狠話“不給錢就撒到馬路上,放火燒你家。”
為確保得手,李美田又挖開了緊挨著的另一處墳墓,留下了一模一樣的字條。兩天后,在家等著收錢的李美田,等來了警車和手銬。
“本以為找了個掙錢快的法子,錢沒掙著,把自己也搭進去了。”歸案后,懊悔不已的李美田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并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法院經審理認為,李美田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采用威脅手段敲詐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構成敲詐勒索罪,作出了上述判決。(文中當事人均系化名)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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